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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0-07-03 17:33 来源:中国政府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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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温馨提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进一步把人口情况摸清楚,准确掌握人口状况,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有助于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新趋势,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广州市公安局会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时间:即日至9月30日。

  二、范围:广州市行政区域。

  三、对象:广州市内的户籍人口和来穗流动人口。

  四、整顿内容:

  (一)全面清理重复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能登记一个户口,通过弄虚作假非法落户、重登户口和已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但未注销人员信息的,公民应当主动到户籍地公安机关申报注销。

  (二)全面清理户籍人口人户分离。人户分离人员,应主动配合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登记现居住地地址。集体户口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人员应尽快将户口迁入家庭户中。

  (三)变更更正人员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公民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婚姻状况、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等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可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的“网上户籍室”进行网上申办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业务。

  (四)全面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公民死亡、参军、加入外国国籍和在国(境)外定居等情况的,本人或近亲属应当及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五)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依法登记户口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申报户口登记;其他各类无户口人员也应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

  (六)全面更新来穗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应到居住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居住登记;离开广州市的应及时告知原登记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位公民切身利益,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配合。存在上述情况的,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户口整顿期间,将有工作人员采取上门、电话或网络方式核对您的户口登记信息,请予以支持和配合,主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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