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专题发布 > 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无障碍浏览
手机版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回到顶部

一男子酒后气上心头,持械故意毁坏财物

时间:2020-09-24 17:04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 访问量:-
【字体:


  酒后鲁莽难逃法网

  杨晓虹 张毅涛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一男子酒后气上心头,在街头持械故意毁坏财物,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9月14日零时许,黄埔区云埔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宏明路有一男子闹事,导致一家公司的不锈钢门和停在门前的两辆小汽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

  接报警后,云埔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发现滋事男子郑某(31岁)处于醉酒状态,即将其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并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嫌疑人郑某醉酒后,用脚踢、拍打和持伸缩棍等方式,对某公司的不锈钢门及停在门前的两辆小汽车进行暴力破坏,导致不锈钢门、SUV车尾箱门、右前轮胎、右后视镜等部位不同程度受损,损失价值达1.2万元。

  据嫌疑人郑某供述,其当晚因心情不佳独自喝闷酒,酒后发现自己停在某公司门前的小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又被该公司贴了一张“禁止停车”的纸。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一时气上心头,就脚踢、拍打该公司的不锈钢门,还从车驾驶座底下拿出一根伸缩棍,对不锈钢大门和停在门前的车辆进行损坏。酒醒后,郑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已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醉酒滋事,必受法律制裁。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