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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租售手机卡、银行卡涉嫌犯罪 广州天河警方依法刑拘31人

时间:2020-10-19 16:29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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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旭莹 张毅涛

  你知道买卖、租售自己名下的手机卡、银行卡会涉嫌犯罪吗?近期,广州天河警方按照市公安局“断卡”专项行动部署,全力开展以打击非法买卖、租售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断卡”“断链”专项行动。在市公安局刑侦部门支持下,截至目前,天河警方已依法刑事拘留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31名犯罪嫌疑人。

  10月初,天河警方根据前期侦办电诈案件线索,发现部分涉案资金流向曾某平(男,28岁,湖南人)的银行卡。经进一步侦查,与曾某平一同租住珠吉街某出租屋的孙某杰(男,27岁,广东人)、孙某亮(男,20岁,广东人)、貌某云(女,23岁,广东人)均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10月8日,民警开展抓捕行动,在该出租屋内抓获曾某平等4名嫌疑人,现场缴获银行卡43张、手机卡7张以及作案手机5部。

  经审查,今年5月至9月期间,嫌疑人曾某平、孙某亮、貌某云3人分别用各自身份办理多张银行卡,出售给嫌疑人孙某杰,每张银行卡获利500—1000元不等。孙某杰收集好银行卡后再卖给“上线”。据嫌疑人孙某杰供述,从2019年至今,其帮助“上家”收购他人银行卡,共获利15000元。警方经细致调查,发现4名嫌疑人名下的银行卡账户中,涉及全国各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0余起,涉案金额近千万元人民币。4名嫌疑人明知办理的银行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非法买卖银行卡牟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请广大市民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及个人信息,特别是银行卡、手机卡等信息载体,切勿贪利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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