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
试点主要任务和措施涵盖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两业”融合发展、促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在重点园区和平台示范发展等五大方面,共明确130条试点任务。
《方案》提出 要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专业服务领域 探索在建筑、规划、文化旅游等领域建立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不含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法律服务);允许具有国家认可的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设计、规划等领域(不含法律服务)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按规定在本地提供专业服务,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金融领域有法律法规明确的职业资格、从业年限、考试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相关要求)。 商务服务领域 允许外商投资社会调查,中方股比不低于67%,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支持企业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 △广州南沙综合保税区 金融服务领域 支持广州市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广州市设立或参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 文化服务领域 优化文化领域相关审批程序,向广州市下放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设立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以及举办外国的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的审批权限。 △广州大剧院 探索功能适度混合的 产业用地模式 当前,广州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此次《方案》强调,要推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两业”融合发展。 “两业”融合需要创新发展路径 《方案》提出,支持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科技研发、现代物流、贸易营销等现代服务业,为其他市场主体提供专门服务。试点期限内,对制造业企业独立出来的服务型制造子公司,在制造业企业自有用地上经营的,可适用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现有建设用地过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为限。 “两业”融合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 《方案》提出,创新用地供给,探索功能适度混合的产业用地模式,融合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多种创新型产业功能,保障“两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方案》凸显了 重点园区和平台的示范带动作用 ↓↓↓ 南沙区: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和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打造粤港澳合作示范区。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强化多点支撑、多极带动,打造知识创造新高地。 天河中央商务区: 深化打造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示范区。 空港经济区: 全力建设广州国际航空枢纽和临空经济示范区。 海珠区(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琶洲核心区): 深化打造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目标:在全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近年来,广州积极推进服务业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服务业规模质量不断提升、特色优势不断强化。2021年广州市服务业完成增加值20203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为71.6%,总量规模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均超万亿元。 2022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广州市等六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这是该项试点首次在副省级城市落地,也是党的二十大以后广州获批的首个国家综合试点。 《方案》的印发,为广州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规划了发展目标:广州将经过3年试点,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监管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努力形成市场更加开放、制度更加规范、监管更加有效、环境更加优良的服务业开放新格局,积累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国家全方位主动开放和服务业的开放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未来 广州将紧抓机遇 促进服务业开放创新 切实担负起为全国服务业开放 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先行先试的使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