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寒士
留言日期:
2021-09-07
主题:
申诉
内容:
局长您好!在您百忙中打扰您的工作,深感不安,请谅。 因为遇到问题了,想求助于您,请您抽点时间看看我的申述,谢谢! 我的申述 本人潘志富,一九四九年二月出生,现户籍地:荔湾区恩宁路二十五号。 由于历史原因,本人在一九六八年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积极参加“三线”建设,跟随广州冶金学校,连同广州户口,迁往韶关钢铁厂工作(户籍迁出见龙凤街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往后五十多年间,辗转调往清远等多个单位。直到2017年7月 才同老妻(黎淑贞)跟随儿子入户回广州恩宁路25号(见户籍影印 件)。 因迁回广州后没有屋住,我们现户籍所在的房子,是借住亲家的物业,面积很小,儿祖孙一家五口居住只有20多平米的地方。居住条件极差,只有一条狭小的楼梯出入,很不方便,这样的居住条件,窘迫之况可想而知。况且我和老妻已是七十多岁且多病的老人,行动很不方便。我们也因地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07
答复时间:
2021-09-07
答复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潘先生,您好!由于您在留言中没有反映具体诉求,经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想把现在户口迁移到海珠区您弟弟户口上,您也在弟弟家居住。已告知您可迁到现住地弟弟家所在街道公共集体户。您 表示清楚了。谢谢您的留言。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