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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

时间:2022-05-24 10:5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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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条件:

  (一)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1.未销售的。

  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3.新车出口销售的。

  4.进行科研、定型实验的。

  5.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二)属于未销售或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情形,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全国范围内最多只能申请三次。

  二、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购险信息可通过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或电子保单)。

  (三)属未销售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的机动车还应提交相应的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五)属于新车出口销售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证明以及机动车出口证明。

  (六)属于科研、定型实验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限在岑村车管总所办理)

  (七)属于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属于特型挂车的,办理时需提供与之匹配的牵引车行驶证原件。(限在岑村车管总所办理)

  (八)属于智能网联机动车,提交以下资料进行申请:1、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单位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经主管部门确认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限在岑村车管总所办理)

  (九)代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或电子委托(交管12123APP个人用户可进行电子委托)。

  三、办理方式:

  我市实施机动车业务预约办理制度,申请该项业务的,须提前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车管所、粤省事小程序或人工客服电话(移动:12580、联通:116114)等途径预约。请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办理。

  温馨提示:

  1、2022年5月1日起普通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下称“临牌”)统一号牌式样(正面为蓝色),不再区分为辖区内和跨辖区临牌,临牌不再签注行驶区域范围和路线,不再限定行驶区域。但为了不浪费已印制的旧版临牌,节约资源,部令实施后,设定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的旧版辖区内临牌(蓝色)和跨辖区临牌(棕色)均可继续使用,临牌上会签注行驶区域,使用时不限定行驶区域。

  2、临时行驶车号牌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载客汽车的另一张应粘贴在后风窗玻璃左下角,没有前风窗玻璃的应随车携带。

  3、交管12123APP(只支持个人车主办理)申请流程:打开手机“交管12123”APP。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屏幕下拉在【机动车业务】选择【申请新车临时号牌】>【选择城市~广州】>阅读并同意【业务须知】>【选择号牌类型、是否货车/摩托车、国产/进口、车辆识别代号、住所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上传出厂合格证明、购车发票、交强险单等资料的原件照片】>【填写广州市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只支持邮政寄递)】>【提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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