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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抢机动车解除备案

时间:2023-05-05 17:0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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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条件

  已备案的被盗抢车辆破案发还的。

  二、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行驶证或登记证书(行驶证或登记证书遗失的,持身份证明直接到车管所说明情况)。

  (二)受理的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发还清单》(随物品移交清单)和车辆查获经过。

  (三)辖区公安分局出具《车辆痕迹鉴定报告》。

  三、受理时限
业务窗口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理。

  四、受理费用

  免费

  五、受理地点

  岑村车管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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