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祥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道路限速标志 保障安全顺畅出行的建议》的提案(第3056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交流。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将限速标准予以提高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第六十七条规定:“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道路限制速度设定主要是从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保证行车安全是最基本目的和最重要的原则。限速主要针对的是自由流状态下的时速过高的车辆,非拥堵状态下的车流。
根据有关研究,限速速度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车辆行车安全。目前,国内各大城市限速普遍采用的是设计车速。道路工程中将设计车速定义气候良好、交通密度低的条件下,一般驾驶员在路段上能保持安全、舒适行驶的最大车速。根据该定义可以看到,将设计车速作为限制速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城市道路限速值由道路设计单位根据相关法律及技术规范、标准,结合路段、车道等交通流量参数确定。测速点位是根据交通事故、道路状况、警情等情况科学、综合分析设置的。2015年底,新的国家标准对城市道路限制速度的调整最高限制速度可取设计速度值,也可适当提高,但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限速值所对应的技术要求。我国限速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GJJ37-2012)》(2012年5月1日实施)规定:
道路等级 | 快速路 | 主干路 | 次干路 | 支路 | ||||||||
设计速度 (km/h) | 100 | 80 | 60 | 60 | 50 | 40 | 50 | 40 | 30 | 40 | 30 | 20 |
近年来,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市公安局一直在努力整改,如广园快速(完善限速分级同时建议分车道行驶)、广清高速(扩建后提高限速值)、白云新城(云城西隧道限速不合理)等,由于道路限速值基于道路建设时的设计标准,如需要更改需要有一定前提条件,比如道路扩建改建、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等,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提高现有限速值。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持续改善相关限速标志,维护限速标志的合理性、严肃性,为广州市民交通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关于合理设置限速标志与限速路段距离问题
针对道路限速变化过快问题,市公安局已积极协调市交通运输局以及道路业主单位等,增设前方限速变化的警示标志。目前,已在内环路及广园快速路增设限速提示牌,提醒驾驶员提前减速。针对限速变化频繁问题,已进行限速优化,对于前后路段限速变化不大,如无特殊情况,合并限速值,减少变化。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充分考虑限速的过渡缓冲距离,并根据排查梳理的情况科学合理提前设置限速标志牌。
三、关于合理设置车速监控点问题
2009年以来,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部相关要求实施交通违法拍摄点公示制度,定期通过广州金盾网向社会公众公布交通违法拍摄点。一直以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要是通过立杆和龙门架进行安装,较少点位因考虑城市景观、现场环境及施工便利等因素,借助现有天桥进行安装。所有的固定设备安装后,在旁边相应设置编号牌和设备警示牌,执法前向社会公示。
同时,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交通违法拍摄点,市公安局通过“警民通”“广州交警微信”等手机软件公布测速拍摄点,方便群众查阅。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不断加强宣传,使广大市民全面知悉拍摄点设置情况。
目前,市公安局设置的测速型电子警察选点符合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技术规范。为确保布点科学合理,测速型电子警察均设置在因车速过快导致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路段,分别在行车方向前1000米、500米和测速点安装测速警示标志。同时,为发挥电子警察对驾驶人的警示作用,在固定测速设备启用前,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向社会进行点位公示,在测速点前方显著位置设置两块明显的路段测速警告标志及在固定测速点设置警示标志牌。警示标志也是按照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2009)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设置的。
四、关于规范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及限速牌等设置问题
2016年以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标准及公安部交管局《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以“排查整改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和管理问题”为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的着力点和着手点,重点解决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清晰,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不连续等问题,及时利用政府资金引入外包服务,依托广州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合理性评估项目对道路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交通设施进行合理性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作为重点整治、整改的依据。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