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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11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11 10:42 来源: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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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小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公园影响市民生活的噪音环境污染防治的建议提案》(第3115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于2020年8月28日与您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交流,您表示无需见面座谈。经综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园噪音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及管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均明确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二)为加强我市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广州市公园条例》对我市公园噪音防治、管理做了明确规定。

  1.第三十四条规定了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的规定,划定各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各公园按照其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限值。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公园内的显著位置和健身、娱乐活动区域设置告示牌,告知该公园所属声环境功能区、公园内功能分区情况、环境噪声限值和禁止开展相关活动的时间。

  2.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引导游人在公园内相应的区域开展活动,发现游人有违反公园内功能分区和环境噪声限值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采取暂时关闭公园相关区域等方式予以制止。

  3.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有关情形,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和给予50元至1000元的罚款;在公园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的,违反规定的音量限值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罚款。

  二、公园噪音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合理划定功能区。市林业和园林局按照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分类规定,划定全市各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指导各公园管理机构结合自身功能和游客需求,在园内划分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区域,配置噪音检测设备,引导游客按照指定区域、时间和音量限值开展活动,及时劝导噪音扰民行为。目前,全市公园景区共安装大型多功能噪音显示屏64个,并配备129台手持式噪音监控设备。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引导。各公园管理机构通过宣传栏、LED大屏幕、广播和宣传单张等形式广泛宣传公园分区规划、噪音污染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游客逐步接受、配合公园噪声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动静相宜的和谐休闲公共空间。

  (三)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各公园管理机构与属地公安机关保持良好沟通交流,定时将公园情况反馈至属地派出所,并确保园内视频监控、便携式噪声计及录影录像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做好执法取证保障工作。2019年以来,市公安局专门组织开展了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违法行为查处专项行动,共查处生活噪声扰民案件29宗,其中教育警告28宗,罚款1宗(罚款200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广州市公园条例》虽然未明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噪音管理工作,但该局高度重视公园周边乱摆卖和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常态化执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日常执法巡查,重点抓好市场、校园、公园、地铁出入口等周边的巡查,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二是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每月组织开展两次全市性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反复投诉和舆情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段,实行重力整治,从严处罚。三是加强执法联动协同,定期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加强对群众的劝导。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对公园噪音防治的监督指导,按照国家声环境功能区分类规定,划定全市各公园所属的声环境功能区。指导各公园管理机构结合自身功能和游客需求,在园内划分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区域。组织力量及时劝导“广场舞”及“领跑队”负责人及手机使用人降低音箱音量及免提播放功能,公园管理人员积极主动作为,劝导市民戴耳机使用随身听,维护良好的公园环境。

  (二)深化宣传引导。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公园管理机构通过宣传栏、已安装的64个大型多功能噪音显示屏、广播和宣传单张等形式广泛宣传公园分区规划、噪音污染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游客逐步接受、配合公园噪声管理工作,自觉降低各类噪声污染,倡导广场舞爱好者使用无线耳机,推广无声广场舞,共同营造动静相宜的和谐休闲公共空间,形成共治共管的治理格局,共同维护公园内部环境的舒适宁静。

  (三)强化巡查监管。市林业和园林局督促指导市内公园在非健身、娱乐活动区域和距离噪声敏感建筑物五十米以内的区域,开展使用乐器、音响器材的活动和歌唱产生较大音量的活动,或者在纪念性公园的主要纪念区域开展健身、娱乐活动等违反噪音管理行为的管控。公安机关强化与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的工作联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在公园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等违反噪音管理行为,强化现场核查、噪音阈值测量、违规处罚的协调配合机制,提升公园生活噪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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