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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007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16 15:46 来源: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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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锦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第20202007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0年8月5日与您进行了电话和短信沟通交流,您表示无需见面座谈。经综合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有关管理制度问题

  (一)管理规定和使用规范

  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一条“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我市2006年出台的《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并陆续于2011年和2016年进行续期,即我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二)制度探索及研究

  1.法律属性界定问题。《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2019年正式实施,结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电动车细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种类型,在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上述规范的要求认定电动车的属性,对于现场难以认定的电动车,将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车辆的属性进行鉴定,为事故处理和行政处罚提供证据。

  2.“交通险”制度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由于“交强险”只针对机动车进行投保,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法律没有强制要求非机动车需投保“交强险”,因此,“交强险”制度不具有可行性。

  (三)加强快递、外卖管理

  一直以来,市公安局积极开展快递、外卖行业交通管理。一是针对快递、外卖行业的交通乱象,强力开展整治。据统计,2019年共部署开展37次全市统一行动,查处外卖车辆交通违法6万多宗、邮政快递三轮车违法4万多宗。二是根据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要求,市公安局配合市邮政管理局于2019年4月份正式启动对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行业自律管理,主要通过控制车辆总量、“四个统一”(统一车辆外观标志标识、统一驾驶员着装、统一车辆型号和编号、统一建立系统监管)、限定禁行时间和区域、驾驶员和车辆捆绑、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强制清退等措施,对快递电动三轮车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多次召集美团等9家外卖企业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并对企业负责人组织集中约谈、签订《承诺书》,督促企业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2020年6月3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推动广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饮食配送服务专业委员会(即外卖行业协会)正式成立。下一步,将借助行业协会平台作用,制定行业制度、规范,规范行业发展,有效管理外卖骑手通行秩序。

  (四)加大政策执行力度

  1.源头管理方面。《规定》明确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实施“四限一禁”(限通行,限生产、销售,限供油,限停放,禁营运)管理措施,并对应明确了处罚依据,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分别开展了整治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全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质量综合治理。一是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场所,摸清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场所的数量和情况,建立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单位档案。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强化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贯解读和组织实施,督促企业按标准实施要求组织生产。三是加大获证产品证后监管力度,组织相关认证机构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对全市生产、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结果,对检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查源头追流向,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五是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标准并经过3C认证,销售的充电器、铿离子电池是否为原厂产品,跟踪掌握经销商库存的非新国标车辆的处置动向。六是加强综合执法,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强“两法”衔接,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2019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826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企业9131家次,抽查有关产品462批次,不合格40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8.6%,查处质量违法案件101宗,罚没271.77万元。2020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17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企业1002家次,查处质量违法案件3宗。

  2.路面监管方面。市公安局严格查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以及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严厉打击摩托车不戴头盔、无序行驶(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超员超载、无牌无证、涉酒驾驶等易引发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2019年,全市共查扣违法上路的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含两轮、三轮)、人力三轮车及加装动力三轮车、残疾人轮椅车、拼改装报废车(简称“五类车”)51万辆,行政拘留8000多人,刑事拘留10人,组织全市统一行动37次;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48万宗,摩托车交通违法91万宗。

  3.信用监管方面。《规定》第六条已明确要将违法的企业和行为人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档案,但实际上,我市的信用档案除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在积分入户中运用外,其他单位均未开始运用。

  4.行业自律方面。我市还未有行业自律组织,且由于我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业自律组织也较难成立。

  二、关于提升城市交通服务质量

  (一)提升公共交通功能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以创建“公交都市”为契机,积极响应国家“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号召,持续加大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已基本形成了“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水上巴士、定制巴士、共享单车等其它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公共交通体系。一是打造功能明确、层次清晰的“干一支一微”三层次公交服务网络(即干线、支线、区域微循环线),同时大力拓展定制公交、便民服务车等新型公交出行服务,形成了多层次的公交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开行常规公交线路1277条,如约巴士线路巧51条,升级版便民服务车线路19条。二是正同步推进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等12条、308公里地铁新线建设,进一步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扩大和延伸,提升市民轨道交通出行的可达性、便捷性、可靠性,并积极配合市发改、规划部门负责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等工作。三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车辆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2007年以来,共投放巡游出租车运力指标约1万个,约占行业总车辆数的1/3,投放比例在国内一线城市排在首位。四是统筹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有序发展,为市民群众中短距离出行和公交地铁接驳提供便利。创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3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会同市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督导运营企业科学合理投放,做好现场调度和停放管理,并通过电子围栏、信用管理等手段有效引导用户规范停放等。五是通过市交通信息网、“12345”热线等渠道,广泛收集市民对公共交通出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通过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定期沟通联络机制,听取区交通运输部门对本辖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二)优化道路规划建设

  1.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及改造。一直以来,市公安局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等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图时,均能按照道路全要素规范,合理把关道路横断面设计图,明确要求按规范设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车行道等功能性车道;建设过程中,履行监督义务,严格要求建设单位按设计图进行施工。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道路均会配套建设有非机动车道。对于城区部分旧有道路,受原有设计及道路资源限制,无法大规模进行非机动车道改造。但市区现状慢行系统的发展亦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公安局亦在对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时同步推进非机动车道改造。截至2020年7月底,中心五区已设置非机动车道73.22公里。
    2.机非分隔护栏的设置。一是为保障非机动车驾驶人人身安全,同时亦为规范非机动车的行车秩序,市公安局积极推进机非分隔栏的设置工作。今年以来广州市中心五区新增机非护栏11.2公里,新六区新增机非护栏37.7公里,大大改善了非机动车的通行秩序。二是在无法设置非机动车道、机非护栏的路段,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靠机动车道右侧通行,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监督。
    3.人行道通行环境的改善。针对部分路段的人行道通行不连续、通行体验差等问题,市公安局将协调道路养护部门对人行道的路面进行平整,保障无障碍通道的顺畅,优化人行道的通行环境,综合提升市民的步行体验。

  (三)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1.加强宣传方面。一是先后策划“红棉剑锋”专项整治行动,中南片区专项整治行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攻坚行动,大源村、白云新城和人民南路等重点区域整治行动系列宣传;以及结合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全省、全市统一行动日等时间节点,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和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全市推广等亮点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广州交警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以案说法、开展直播,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持续策划系列宣传报道。今年以来,共召开相关主题新闻发布会6场,组织新闻媒体采访26次,发布新闻稿(新闻材料)70篇,开展直播24场,制作宣传片15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二是通过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每年在全市范围内依托社区、商圈广场等区域开展户外宣传活动近30场,同时结合每年的“安全生产月”“110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派发传单、面对面咨询、播放宣传视频、开展互动游戏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延伸宣传触角。三是今年3月11日,结合白云区万某才驾驶无牌三轮车撞伤行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案策划宣传报道,通过剖析案情,提醒相关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末端车辆的管理;3月12日,在黄埔区开展2020年第7次“红棉剑锋”专项整治行动,现场邀请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震慑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营造严打氛围;6月20日,开展专项非机动车普法宣传,同步在抖音、快手、南方+等媒体平台同步直播,同步在线收看人次接近100万,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2.交通安全教育方面。一是除通过日常执法活动对《规定》进行宣传之外,还分别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张贴海报,到企业、学校、社区进行宣讲,在短信平台发送警示短信,在电视、报刊、城市电子显示屏等发布信息、举办线上讲座等形式,持续对《规定》和通行、销售、供油、停放等管理措施,以及使用“五类车”的危害性进行宣传,自去年以来,有关执法部门共发放宣传单张30万份,发送短信20万条,召开相关主题新闻发布会4场,组织新闻媒体采访30次,发布新闻材料60篇,开展直播30场,发布相关主题微博600条,制作宣传片9条。二是联合顺丰、邮政、中通等快递企业以及美团、饿了么等外卖企业针对配送人员交通安全进行了280场宣传培训,派送宣传资料1万多份,通过上门宣讲,将快递外卖的交通典型事故案例通过上课的形式向配送人员进行剖析和安全提醒,要求快递公司负责人把好安全责任关,要求快递员提高安全意识、遵守规定规则管;并通过户外现场知识竞赛、头盔佩戴示范、安全知识演讲、播放警示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共开展大型户外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共50场次。三是建立交通安全自律制度。市公安局协助多家快递、外卖企业设立岗前培训制度,对所有配送人员上岗前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才予以上岗;通过建立对快递、外卖骑手的交通违法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同时给予实物的奖惩,使骑手重视交通安全;协调美团在海珠配送点建设了宣传栏、宣传板、交通安全知识上墙,并配置了电视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视频等,使骑手在休息时得到交通安全教育。

  3.强制教育方面。市公安局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宣传教育执法点,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灵活采取“五选一”(处罚、发朋友圈、抄法规、看视频、参加志愿劝导)执法模式,强化劝导教育,提升群众安全守法意识。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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