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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22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16 15:53 来源: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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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海燕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严格执行“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上路行驶”的建议》(第20202225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0年8月4日与你们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交流,你们表示无需见面座谈。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公共交通系统建设问题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新开及调整公交线路、开行如约巴士线路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市郊区域公交服务水平,2019年度,累计新开及调整公交线路80条、优化公交站点80个、提升线路服务标准46条,开行如约巴士线路308条,重点加强了白云区中北部、黄埔区东北部、花都区、增城区等市郊区域新建住宅小区、大型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等出行需求大区域的公交服务覆盖。此外,针对道路通行条件较差的城中村、工业园区等常规公交服务难以有效覆盖的区域,结合前期电瓶式便民服务车试点情况,根据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3月出台的深化便民服务车试点有关工作意见,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公交企业与属地区政府合作,采用中、小新能源客车用做开行升级版的便民服务车线路。截至目前,广州市已累计开行了19条升级版的便民服务车线路,日均服务超过7000人次。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密切关注市民出行需求变化,尤其是市郊新建大型住宇小区的出行需求变化,重点做好公交与地铁的接驳服务,指导公交企业与各区政府做好开行便民服务车线路的推广工作,不断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二、关于加强法规、条例、政策的宣传问题

  自《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我市持续加大法规、条例、政策宣传力度。

  (一)市公安局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先后策划“红棉剑锋”专项整治行动,中南片区专项整治行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攻坚行动,大源村、白云新城和人民南路等重点区域整治行动系列宣传;以及结合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全省、全市统一行动日等时间节点,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和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全市推广等亮点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广州交警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自媒体平台,以案说法、开展直播,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持续策划系列宣传报道。今年以来,共召开相关主题新闻发布会6场,组织新闻媒体采访26次,发布新闻稿70篇,开展直播24场,制作宣传片15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二是通过社会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每年在全市范围内依托社区、商圈广场等区域开展户外宣传活动近30场,同时结合每年的“安全生产月”“110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派发传单、面对面咨询、播放宣传视频、开展互动游戏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延伸宣传触角。三是2020年3月11日,结合白云区万某才驾驶无牌三轮车撞伤行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案策划宣传报道,通过剖析案情,提醒相关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末端车辆的管理;3月12日,在黄埔区开展2020年第7次“红棉剑锋”专项整治行动,现场邀请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震慑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营造严打氛围;6月20日,开展专项非机动车普法宣传,同步在抖音、快手、南方+等媒体平台同步直播,同步在线收看人次接近100万,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和普法行动,一是利用“广州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推出《“整治“五类车”,守护平安路!重点路段、地铁口、批发市场……多图直击斩“疾”现场l》等文章加强网络媒介法治宣传。二是向市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张等方式,进一步强化《规定》的宣传工作。2020年以来,全市交通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普法宣传等行动中共发放宣传单张2200余份。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充分利用新媒体、融媒体等渠道,持续宣传《规定》,让更多民众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并自觉遵守,并结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拘留的相关案例,通过以案说法,加强对末端车辆管理规定的宣传,不断提高相关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三、关于加强惩罚措施问题

  (一)市公安局严格落实《规定》,在常态整治的基础上,每月定期组织开展2-3次“红棉剑锋”五类车整治全市统一行动,协调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联合打击通行、生产、销售、供油、停放、营运等环节违法行为,并实施路口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在全市选出274个示范路口,增加警力加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控,严格查处闯红灯、逆行、乱穿插等违法行为,灵活采用“五选一”(处罚、发朋友圈、抄法规、看视频、参加志愿劝导)执法模式,强化违法行为人劝导教育。2019年,全市共查扣违法上路的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含两轮、三轮)、人力三轮车及加装动力三轮车、残疾人轮椅车、拼改装报废车(简称“五类车”)51万辆,行政拘留8000多人,刑事拘留10人,组织全市统一行动37次;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48万宗,摩托车交通违法91万宗。

  (二)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优化勤务安排,依职责加强舆情投诉热点以及客运站、地铁口等重点区域整治,同时积极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红棉剑锋”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以来(截至6月30日),全市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共检查“五类车”2300余台次,立案309宗,协助交警查扣“五类车”1000余台,检查专业批发市场6家次、公共停车场31家次,责令3家停车场整改。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化部门执法联动,依托属地综合治理,以街道为主体持续加强“五类车”各类违法整治。

  四、关于加大监督力度问题

  市公安局借助市交通领导小组治理“五类车”办公室平台作用,于2020年印发了《2020年广州市“五类车”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督导考核方案》,对各区政府“五类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通报,每两个月通报一次考核成绩,并抄报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各区政府落实属地治理机制,发挥以街道为主体,联合公安、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的作用,持续加大“五类车”整治力度。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落实考核通报机制,及时通报工作存在问题,加强督促整改。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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