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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0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0-09-17 16:25 来源: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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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佳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管、整治高空抛物现象的提案》(第3067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交流,您表示无需见面座谈。经综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明办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高空抛物事件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城市治理顽疾,做好相关管理是推进社会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应充分发挥“借力、嵌入、融合”的社会治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优势和效能,齐抓共管,发挥成效。

  一、强化居委(村委)会、业委会的监督检查、指导的主体责任

  积极落实街居委(村委)会、业委会主体责任,邀请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共同参与到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当中,开通评议“直通车”,让辖区群众对物管单位建言献策,并将情况及时向业主公布。

  二、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监控周密有力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技防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逐步建成完善高空抛物摄像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切实提高小区技防水平,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有效震慑,便于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事前防范及事后取证。

  三、强化社区警务管理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属地派出所加强社区走访和宣传,积极督促物业落实对高空抛物行为的管理责任,结合“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指导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和对物业定期进行维修维护等。同时,结合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工作,推行勤务改革,为做好高空抛物防范治理提供重要支撑。

  四、加强高空抛物宣传教育

  以属地为原则,由属地街镇、居(村)委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综合、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群众的道德素养。各级宣传部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线上、走访宣讲、派发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普及高空抛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高空抛物的危害人人知晓。公安机关配合开展典型案例宣传,以案说法,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素养。此外,利用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向广大中小学生进行抵制高空抛物宣传,从娃娃抓起。

  五、加强物业管理监管

  对经常出现高空抛物现象的小区,由属地各部门督促物业单位落实安保工作主体责任,补齐物管、保安人员数量,强化物管员、保安员开展巡逻防控工作职责,配合开展宣传教育,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制止,做好日常巡查、问题排查,强化监控设施配备的经费保障和其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六、推动政府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高空抛物工作重在预防,涉及社会综合治理,推动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结合我市全面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大力落实《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全社会形成防范治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共识与行动。

  感谢您对我市社会治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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