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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8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13 17:2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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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永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我市外卖骑手、快递员电动车上牌的建议》(第20212180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孙太平领办,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进行了电话、微信沟通交流,你们表示无需见面。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广州市2006年起开始实施电动自行车限行,现已纳入地方性法规

我市自九十年代初期开始逐步实施摩托车限行政策(简称“限摩”政策),对摩托车实行总量控制。为防止“限摩”后电动自行车取而代之,2006年广州市发布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措施通告文件,全市范围内不准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限制上道路通行(简称“限电”政策)。2017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限电”政策纳入地方性法规。

广州市“限电”政策实施多年以来,有效控制了电动自行车的无序增长,达到了预期目标,为城市交通发展预留了时间和空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适应城市发展,逐步提升公共交通出行主体地位,2020年常规公交车辆、线路较2005年分别增长约80%、200%;轨道交通里程、线路分别增长约860%、200%。二是避免电动自行车在“限摩”后的快速、无序增长。据了解,上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900万辆,杭州超650万辆,广州电动自行车总量远小于上海、杭州等城市。

二、全市正在采取措施,应对外卖配送无序发展对交通带来的冲击

近几年,外卖、快递行业等新业态快速兴起,且发展迅猛,国家政策层面持包容鼓励发展的态度,但由于平台与配送“人车”管理主体分离等管理机制,企业只负责平台运营、配送车辆与骑手全部外包,存在诸多漏洞。企业为求配送服务质量,倒逼配送人员尽可能抢时间完成订单,导致闯红灯、逆行、乱穿插、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对全市交通造成一定的冲击。

针对造成交通秩序乱象较为突出的外卖配送电动自行车,全市现正探讨参照目前全市快递配送电动三轮车的管理模式,对外卖配送电动自行车进行规范管理的可行性。同时,全市也逐步建立起行业协会统筹管理、政府部门联合、政企合作等多种管理方式,通过加大源头监管力度,规范新兴行业电动自行车的运输配送道路交通行为。此外,全市也强化对外卖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企业签订《广州市外卖行业警企共建共治承诺书》,落实“四个一律”“一惩罚、二停工、三辞退”“一份安全保障、一套监管系统、一支监管队伍”等企业内部管理措施。前期,全市已组织多次外卖企业进行集中约谈,通报各企业交通违法排名和事故情况,督促企业切实完善内部安全监管机制。

三、外卖、快递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具有参考意义,但政策的优化调整需更加谨慎、更加深入的研究论证

你们提出的给予全市外卖骑手、快递员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建议,有利于外卖、快递车辆信息追查、事故处理,但电动自行车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管理工程,除考虑给予外卖、快递电动自行车上牌,还涉及到外卖配送车辆车型、车辆标准等问题,还需配套完善非机动车道,划定停放区、集中充电消防保障,以及交通违法处理、保险购买、事故赔偿法律保障等一系列问题。此外,在市中心区非机动车道先天缺失的环境下,大量上牌外卖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也要综合考虑引发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增加等问题。

为此,在优化调整广州市“限电”政策、实施外卖配送电动自行车上牌等问题上,全市更需要在前期调研及代表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再做进一步的、更加谨慎的调查研究,评估各方面带来的影响。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在强化外卖、快递企业源头监管的同时,继续开展研究,针对调整方案、实施外卖快递配送车辆上牌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科学论证,并按照广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程序,调整优化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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