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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0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06-13 17:3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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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剑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第5049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孙太平领办,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登记上牌定期审验制度问题

近年来,市政府通过续期限行政策通告、出台地方性立法、持续专项整治、发展公共交通等多个方面,加强了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乱象的综合管理,在减少交通事故、改善治安环境以及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但当前,由于新时期外卖配送等新业态发展迅速,对我市交通秩序带来冲击,加上人民群众短途出行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疫情以来更为明显,多方面的因素引发了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秩序乱象,社会各界对此问题也越来越关注。

您提出实行上牌制度的建议,与目前国内北京和上海的登记、深圳的备案等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方向一致,也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交通管理服务宗旨。前期,市公安局也开展了此方面调查研究,摸查群众使用情况并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虽然放宽电动自行车牌证管理及限行管理,一定程度上可满足部分群众的出行需求,外卖配送、群众自用等电动自行车骑行秩序能得到一定的改善,但同时也可能引发因上牌政策刺激电动自行车数量大幅增加而非机动车道缺失造成交通秩序更加混乱、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更加严峻,以及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赔偿法律保障等一系列问题,需要统筹考虑。

为此,在规范电动自行车牌照管理,解决市民出行难题、改善交通秩序的问题上,更需要在前期的调研以及代表委员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再做进一步的、更加谨慎的调查研究,评估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后续,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听取民意,研究电动自行车上牌、限行政策调整的合适方案,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维护好交通秩序。

二、关于创建互联网智能化管理方式问题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根据电动自行车上牌、限行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结合考虑委员的建议,实行互联网智能化管理方式。

三、关于进一步强化路面管理问题

2021年3月,我市组织开展“奋战三百天、全力保畅安”广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有关工作方案,按照“宣传整治”“严查严管”“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分步骤、有计划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整治“八大违法行为”(不文明驾驶,非机动车、行人,摩托车,涉酒,“飙车”,涉牌,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占道施工),以治理十大交通秩序乱点、十大严管路段、十大事故多发路段、十大重点整治街镇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推动全市交通秩序的持续提升。

结合大整治行动,市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各区公安分局开展联合整治。一是每周开展2次全市统一行动,在全市重点区域通过设点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非机动车通行、生产、销售、停放、营运等违法行为。二是在全市274个路口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高峰时段设置101个岗位定人定岗定责,加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控力度。三是低峰时段在中心城区66个路口设置查车点,持续加强管控力度,确保重点路口全时段覆盖,同时,发挥“羊城铁”骑路面巡逻管控优势,严管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四、关于进一步明确源头管理职责问题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一直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管,2020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开展“红棉剑锋”“五类车”整治全市统一行动。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及关于组织开展4月至12月“红棉剑锋”整治“五类车”全市统一行动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专项行动,加强对经营销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经营业户的检查抽查,及时清理整治销售拼改装车、报废车等违法经营行为。2020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823人次,出动车辆5749车次,检查经营五类车市场主体14488户,其中持照经营14479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立案6宗。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印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强化五项措施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整治。一是摸清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场所的数量和情况。积极推动基层监管人员使用广东产品监管系统或“广东产品检查”小程序登记企业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单位档案,共排查我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51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企业1583家。二是多渠道多维度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国家新标准。组织在销售场所及公共场所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快速识别新国标产品》等宣传品,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共张贴(发放)宣传海报2341份。三是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3C认证,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合格证明,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是否为原厂产品并与CCC认证所标明的信息一致等关键点进行检查。同时,组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专家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对广州市31家电动自行车获证企业进行证后监督检查。四是组织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相关产品108批次,经检验不合格39批次,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公告曝光等监管措施。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专项行动中,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739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销售企业2662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26份;查处质量违法案件42宗,罚没金额25.78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强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督促生产者、经营者强化自律,提高社会知晓率。二是加大违法查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安全头盔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强质量抽检。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零部件、安全头盔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落实对不合格产品处理各项措施,提升行业质量水平。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引导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15、12345举报投诉违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构建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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