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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2521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6-07 16: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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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丽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执法减少广州市内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的建议》(20222521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在2022年5月13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倡导文明出行,鼓励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问题

我市结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限行措施工作推进部署,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限行通告公众参与以及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的宣传引导。

2021年以来,一是围绕本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乱象治理、典型事故案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和限行通告公众参与、登记上牌流程等方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次,组织新闻采访10余场次,发布新闻稿件10余篇,媒体报道60余篇次,持续开展宣传引导、措施解读,回应市民关切。同时,充分利用“两微一抖一快”自媒体矩阵发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文明守法出行相关主题短视频50余条、微博600多条,累计浏览量超2亿次。二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八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进服务区)和“百千万”(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共2980场次,其中,交警部门开展“八进”宣传活动2112次,开展“百千万”宣讲活动868次;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八进”宣传活动5770场次,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百千万”宣讲活动2355次,其中,举行外卖服务企业安全宣讲93次,教育普法2万多人次,派发宣传单张1万多份。三是在全市重点商圈等地区场所全面覆盖宣传“文明出行、有你才行”理念,精心制作一批“文明出行、有你才行”短视频、海报、声带等作品,在北京路、天河路、万达广场等人流密集的重点商圈、广场、写字楼的125块户外大屏循环播放宣传视频;在各大公交站场、村口礼堂、劝导站、物流园等200多个大小屏幕,全市高速公路25块LED屏持续播放宣传视频及标语。同时,通过交通秩序大整治平台的网格化整治机制,会同街道、志愿者组织等部门加强路口执法、劝导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二、关于有法律有效期,坚决贯彻执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持续推进摩电专项整治问题

我市制定了《2022年广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内容,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全力落实“四限一禁”(即限生产销售、限供油、限停放、限通行、禁营运),每周四组织全市统一行动,加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相关环节清查整治,要求各区政府组织以街道为主体的“一支队伍”,落实属地综合治理,常态开展联合整治,加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社会面管控。2021年,共开展全市统一行动53次,出动综合执法力量5万多人次,整治重点区域6300多个,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违法案件144宗,立案查处非法营运违法行为843宗,查扣车辆4.7万辆,行政拘留违法人员260多人次。

三、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监管,制定详细的违规处罚追责规则,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禁止与技术标准不符合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监管方面

一是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处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上位法规定,最高罚款不超过50元,我市无立法权制定超越上位法的处罚规定。目前,我市正在制定《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已纳入今年立法预备项目,将进一步完善了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措施和依据。二是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系统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行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行动要求,我市组织了各有关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建立以街道为主体的网格化治理机制,全市确定360多个路口、180多个路段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全面投入公安、街道管理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强化摩电秩序管控。2021年,全市重点路口、路段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守法率、头盔佩戴率对比行动前分别大幅上升24.2%、59.7%,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8%。三是市公安局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二周四组织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定点管控和组织“羊城铁骑”巡逻管控,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管控。2021年,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10多万宗,同比上升160%。

(二)禁止不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方面

2021年以来,我市切实加大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监管力度。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制定《电动自行车产品现场检查指引》,举办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知识培训,通过视频方式对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邀请技术专家进行授课。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主要品牌经销商及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分别进行质量约谈和培训,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组织在全市197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张贴“禁止非法改装”宣传画报5626份。三是督导认证机构落实证后监管责任。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认证机构集体约谈会,督导各认证机构开展电动自行车全覆盖获证后监督,2021年,全市撤销14家企业56张证书,注销18家企业54张证书。四是强化监督执法。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29971家次,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144宗,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

四、关于实行分区域精细化管理,划定限行区、可行区等,实行挂牌备案管理,实施“强制保险”“考试上牌”,增强骑行者的安全意识,让非法改装车无容身之所,又可增加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行为的约束力,有效解决目前电动自行车无序发展问题

1.我市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推动电动自行车限行政策出台实施,今年1月份组织多场社会各界群体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广大市民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政策的意见建议,对电动自行车限行管理措施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在充分听取民意基础上,继续优化完善通行管理政策,并按照有关法定程序,推进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政策尽快发布实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实施新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标准以来有关“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我市于2021年11月正式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1〕2号),2021年11月2日开始启动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

3.通过已开设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和服务功能模块,车辆所有人提出申请为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我市已在电动自行车登记过程中设立教育学习环节,系统强制须完成观看教育学习视频,提高车辆所有人交通安全意识。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非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资格作出要求,所以现状无法强制要求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考试,并强制车主为车辆购买保险。

4.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监管力度。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制定《电动自行车产品现场检查指引》,举办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知识培训,通过视频方式对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邀请技术专家进行授课。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主要品牌经销商及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分别进行质量约谈和培训,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组织在全市1971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张贴“禁止非法改装”宣传画报。三是督导认证机构落实证后监管责任。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认证机构集体约谈会,督导各认证机构开展电动自行车全覆盖获证后监督,2021年全市撤销14家企业56张证书,注销18家企业54张证书。四是强化监督执法。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共检查企业29971家次,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144宗,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

五、关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接驳近轨道交通及地面公共交通配套设施,推广封闭或半封闭的“社区便民车”服务模式,满足居民短途出行接驳,加大对共享单车的宣传,倡导健康生活,解决居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难问题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变化情况,按照“需求导向、提质增效、保障民生”的总体思路,不断优化公交线路布局,逐步实现公交、地铁两网融合发展。2019年以来,市中心区共计新开优化调整240余条公交线路,开行89条便民车线路,投放了40万辆共享单车运营配额,进一步提升大型商住小区、地铁站点、交通枢纽、工业园区、商业写字楼、高校园区等区域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方便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目前,广州市已基本实现公交出行服务的全覆盖,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为100%,228个地铁站点均已实现2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全覆盖,夜间公交“兜底”服务全覆盖,全市地铁站点公交接驳服务已实现“空间+时间”上的无缝衔接。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市民出行需求,结合轨道交通的拓展及规划建设情况,统筹完善区域公交线网布局,因地制宜推广开行便民服务车,指导督促共享单车经营企业更有效做好车辆均衡分布和停放管理,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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