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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506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7-15 18: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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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清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破解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的建议的提案》(第5065号)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与你们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了沟通交流,2022年6月 27日再次进行沟通,你们表示无需见面。经综合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法规制定和管理问题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分别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动自行车管理需要,广东省有关部门正在推动制定《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拟对电动自行车生


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和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规划、建设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统一规范。我市《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也纳入了2022年立法备选计划,并制定了详细的立法工作计划,从立法源头对电动自行车通行问题进行规范,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建设。

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道交法》中未对非机动车出行装备作强制要求,我市立法权限无法超越《道交法》,不能对驾驶员出行装备的使用进行约束。

二、关于科学合理设置道路空间问题

为科学合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我市通过以下几方面优化电动自行车出行道路空间:

一是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非机动车道的建设和完善。目前,广州市由市、区住建和交通部门依据道路建设市区分工,同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在新建的城市道路配套落实非机动车道建设,对于新建的城市道路以及景观路等,除特殊路段外(如部分隧道段等),均按有关规范标准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道,同期设计、同期建设并同步投入使用。对既有的道路,交通运输部门2020年组织对中心城区主次干路非机动车道设置情况进行摸查,于2021年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指导各级道路管理单位完成约100公里既有道路非机动车道的改造,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新增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110多公里,有效分离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着力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的问题。2022年,将继续推进非机动车道改造工作,对非机动车出行需求较大、实施条件较好的道路,通过在现行规范允许范围内压缩机动车道富裕宽度等改造提升措施,尽可能拓宽或增设非机动车道。另外,新国标文件《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新增了电动自行车行驶及电动自行车车道专用标志,并将在2022年10月1日强制实施,届时,我市将结合现有的非机动车道及设施,增设标志牌及提醒标语,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按道行驶。

二是优化路口交通组织。公安交警部门推动实施“科学设置原则”,结合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实施,通过智慧化手段,系统收集各类电动自行车(含快递外卖)出行需求,逐步完善非机动车信号灯及专用等候区,在有条件的路口设置非机动车过街通道,保证通道的连续性,规范非机动车行车轨迹,提高路口交通秩序、提升通行效率及安全性。2021年,共设置非机动车通道路口达200多处,推行非机动车等待区20处,试点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20处。

三是改善停车空间。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印发《广州市既有道路非机动车道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开展非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并结合网格化管理制度,对报刊亭等违法占道经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占道乱停放及相关单位占道设置电力、通讯、交通等设施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督促各区政府加快完善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

三、关于加强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非法改装拼装问题

一是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道交法》并未要求非机动车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所以目前无法强制要求非机动车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我市已在电动自行车登记过程中设立教育学习环节,系统强制须完成观看教育学习视频,从而提高车辆所有人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道交法》未要求非机动车驾驶员定期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所以无法强制要求非机动车驾驶员参与到定期的学习当中。我市电动自行车立法已纳入2022年备选计划,其中已提出了信用挂钩制度,同时,2022年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已将信用监管机制纳入重点工作内容,正在研究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目录。

三是常态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每周二、周四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通过“羊城铁骑”巡组与定点整治的方式相结合,严厉打击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21年,共开展专项行动33次,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10多万宗,同比上升160%,其中闯红灯、逆行60多万宗,同比上升220%。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1〕2号),无牌电动自行车执法过渡期至2022年9月30日,过渡期后,将依据《道交法》中第十八条第一款的情况,对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处以50元的处罚。

由于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根据《道交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如逆行、闯红灯、机动车道内乱穿插等)一般处20-50元罚款,只有特定情况比如驾驶非法加、改、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车辆具有被盗抢嫌疑、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才可采用如扣留非机动车等强制措施,且因为电子抓拍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尚无国家法律支撑,即使现阶段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牌已设置了RFID技术,电子设备建成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采集后只能用于警告提醒,不能用作非现场处罚依据,所以,现阶段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还是以现场处罚为主,暂无其他手段进行处罚。

四是针对电动自行车改装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大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引导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主要品牌经销商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相关企业对照承诺书内容开展自查,督导企业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加装、改装业务。开展广泛宣传,要求电动自行车品牌在旗下销售店张贴不进行非法改装的主动公示承诺,警示销售者、消费者要合法合规买卖和使用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各大媒体、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查处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营造社会共治共建的氛围。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查,2021年,共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及电池79批次,发现不合格24批次,对不合格产品企业严格依法落实责令限期整改、召回不合格产品、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监管措施,涉及外地生产企业的,函告生产厂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认证机构集体约谈会,督导各认证机构开展电动自行车全覆盖获证后监督,2021年,全市撤销14家企业56张证书,注销18家企业54张证书。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2021年,共检查企业38006家次,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违法案件180宗,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

四、关于加大对重点行业外卖、快递、网络配送等行业的骑手管理,督促企业(或餐馆)整改问题

我市电动自行车号牌已内置RFID芯片,但只能用于电子设备识别车辆号牌信息,无法调取行驶(速度、线路、停放位置、行驶时间等)数据,目前,暂无相关法律强制要求电动自行车安装芯片,也无相关法律明确可以利用数据作为处罚外卖、快递、网络配送等企业的依据。

目前,我市正在推进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联合管理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制定印发《广州市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联合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措施,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外卖配送人员及车辆“一人一车一牌一证”管理等相关工作,逐步实现外卖行业监管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二是指导行业协会尽快出台团体标准和行业管理公约,健全企业、骑手考核机制,对外卖平台、企业、骑手形成有效行业约束,强化行业自律。三是充分运用约谈、曝光、整治等措施,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从根本上、源头上、制度上压实外卖平台、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五、关于规范车辆停放位置问题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推广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智能管控系统。我市通过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通过广告屏、宣传栏、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提醒业主不得进楼入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充电。物业服务企业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劝导,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查处,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推广加装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智能管控系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造成火灾事故。

二是2022年初印发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铁站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交运〔2022〕26号),持续开展广州市地铁站口交通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完成了增划补划非机动车停车位。在前期划设部分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基础上,因站施策,持续对地铁站口周边空间进行挖潜,通过将站点周边机动车咪表位撤销改划为非机动车停放区等方式,做到应划尽划,增划停放面积,并根据站点建设协调同步搭建视频监控设备,保障周边停车及治安工作得到保障。

三是根据《广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确定各领域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和时间表,推进各区政府开展建设11类场所的集中充电设施(在规划建设和拟建的小区、学校、商场、企业等公共场所,城中村,高等院校、中专以上职业教育学校,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大型企业,批发商城、农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公园出入口或周边区域,公共停车场,快递行业,外卖行业等)。

感谢你们对广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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