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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3002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4-07 15:0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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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庭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银行“冻卡”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建议》(第2023300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单位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由市商务局、公安机关、金融管理部门等参与的“冻卡”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议办理情况

市商务局针对我市受影响经营主体集中在各专业批发市场的情况,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集聚区拓展试点工作,目前在已形成“花都皮革皮具市场+8家拓区专业市场”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市场的需求及实际情况,继续拓宽市场采购集聚区范围。对开展市场采购的专业市场,指导市场方和外贸企业打造市场采购综合服务站,引导场内外贸经营主体了解和使用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方式开展出口业务,为经营商户提供更多的阳光便利收结汇途径,减低其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市公安局和市商务局拟组建工作组,近期到浙江义乌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二、关于“组织研究‘冻卡’政策依据合法性和合理性”建议办理情况

为了及时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最大限度挽回受骗群众的财产损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依法冻结涉案银行卡的执法行为合理合法。

三、关于“指定部门为冻结商户排忧解难”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强指引和宣传。2022年5月,市商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广州市商务局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外贸企业商户申请解除相关银行卡账户管控的操作指引的通知》,并将该通知内容在市商务局网站公布。市商务局将加强向外贸商户宣传“反洗钱”“断卡”“全民反诈”等行动的背景和意义,深入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关于出租、出借两卡的法律责任,引导商户规范使用银行账户,不接收来源不明的第三方资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贸易出口和结算行为。

(二)为“冻卡”商户提供帮助。市商务局致函全市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专业市场、广州市场采购企业协会,据了解有4219个账户被长期冻结。经市公安局核查,其中有1663个账户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冻结,现已报请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将该批冻结涉案账户转经办公安机关核查,并推动调查取证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已解除冻结529个账户。后续公安机关将继续探索此类做法。

(三)加强审核外地公安执法手续。12345热线是受理我市政府职能相关申诉的公共服务平台,我市公安机关无法干预外地公安机关的办案进度。对外地公安机关来我市跨区协作办案的,加强审核相关手续,杜绝乱执法现象发生,如发现外地公安机关在我市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10举报。

(四)严格执行资金返还规定。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制定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规定(银监发〔2016〕41号),我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被冻账户主体如被公安机关通过资金返还方式划扣资金的,可向经办单位申诉,如申诉不被采纳的,可依法向买家提起民事诉讼赔偿损失。

(五)畅通群众申诉渠道。对我市公安机关冻结的账户,均录入到粤省事的阳光冻结模块,被冻商户可通过该平台发起申诉。

以上答复内容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市公安机关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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