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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039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5-08 17:18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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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第20232039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3年3月17、24、30、31日与你们通过电话、微信进行了沟通交流。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利用上牌环节,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学习内容问题

为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前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电动自行车小程序的上牌过程中已加入8分钟的安全驾驶方面的视频学习环节。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有关宣传内容:一是在视频学习环节增加有关通行规则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内容,并考虑增加知识问答环节;二是在全市各邮政上牌网点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现场派发安全宣传手册等方式,不断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的宣传和提醒,提高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倡导守法出行的安全理念。

二、关于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提示违法行为,潜移默化提升驾驶人的守法意识问题

在路面现场执法方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交通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查处事项,对超标或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作出处罚时,制作《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法律责任告知书》,告知驾驶人我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责任。在非现场执法方面,在全市部分路口试点建设了11套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基本能够实现电动自行车的过车采集和交通违法采集功能,针对发现占用机动车道、未戴头盔、载人、逆行、闯红灯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后台系统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提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强化驾驶人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关于加强对带牌销售门店的监管,制定配件加装的许可范围和标准问题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样式规格尺寸均已明确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对于超出标准的,均可认定为非法加装改装,我市无权制定电动自行车配件加装的许可范围和标准。为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立了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到销售门店查处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截止目前,开展联合检查12次,市市场监管局查获非法改装待销售车辆119辆,立案调查质量违法案件共184宗,罚没金额约64.43万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暂停或取消带牌销售门店31家。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按照我市立法工作安排,扎实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健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等环节的具体管理措施,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体系。

四、关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机非混行”问题

据统计,2022年我市中心城区共计新增机非隔离栏49公里,完善64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黄埔、番禺、南沙、从化、花都、增城(新六区)增设机非隔离栏88公里,有效规范了非机动车行车秩序。全市新增78个路口的非机动车信号灯,优化完善路口标线274处,设置路口非机动车道接驳通道167个,安装新型非机动车立体指示标识161个。目前,全市已完成非机动车道建设223个路段534.39公里,着力解决“机非混行”的问题,确保非机动车路权,优化了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市公安局在城市交通的规划、设计,以及交通设施、交通管理等方面,将与市住建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开展相关交通设施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恢复我市非机动车道,逐步推进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设,满足市民便捷、多元化的交通出行需求。

五、关于坚持“公交优先”,合理规划限行区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问题

一直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公交运营效率。一是深挖市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利用“市民开放日”“服务之星”等品牌活动,听取民意及时了解市民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协调解决出行难点。二是构建定制公交发展新格局。结合市民个性化出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企业开行聚焦文化、产业、科技、消费、人才、营商环境、大湾区互联互通等7个服务方面定制公交线路,同时推出文旅主题专线,不断满足市民多样化、品质化的出行需求。三是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通过搭建“互联网+智能交通”服务平台,优化公共交通资源,智能提高车辆准点率,充分满足市民的乘车体验,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出行需求。

接下来,市相关部门将持续跟踪关注疫情后电动自行车在内的交通出行结构变化情况,以及省市层面电动自行车管理地方立法进展,并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统筹考虑市民电动自行车使用需求与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以寻求“最大公约数”,对电动自行车限行范围调整政策方案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发布实施。

六、关于加强对快递、外卖配送行业的源头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问题

2018年7月5日,市公安局与市邮政管理局印发《广州市关于邮政快递行业末端配送车辆试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行邮政快递行业末端配送车辆管理,并于2019年4月15日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关于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对邮政快递专用三轮车进行规范管理,由市快递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治管理”的方式,实行统一规范化管理,统一进行信息登记和编号,并要求快递员需持有“D”准驾车型方可上岗。另外,市邮政管理局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安全驾驶和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等六方面建立车辆安全行驶、安全管理、驾驶员安全考核制度,加大对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实现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车、企业责任倒查管理制度。

近年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依责,持续开展对外卖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综合治理,具体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政府部门协同治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建立外卖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联合管理工作机制,综合治理外卖行业的交通问题。二是做好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了75家外卖平台企业和配送服务企业的名单,分批配合市公安局做好外卖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三是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骑手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要求平台、企业对骑手实行月度记分管理,落实分层管控措施,2022年共对30758人(次)骑手进行记分,平台分层管控骑手接单9万多人次。四是促进行业自治与社会共治。如: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建立外卖骑手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制订我省外卖配送领域首个团体标准《广州市饮食配送服务管理规范》,建立12个“外卖骑手流动党支部”、3家外卖平台企业党支队、167个“羊城红骑手”爱心驿站。

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问题

自2022年1月《广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穗安〔2022〕2号)印发以来,市、区两级政府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全面统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问题。2022年8月市消防救援支队启动开展电动自行车攻坚整治“百日行动”以来,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案件2604个,处罚15万余元,并在全市380万数字机顶盒开机画面植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在“广州消防”公众号设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栏,发布电动自行车主题宣传作品146条,总播放量超800万,持续不间断地提醒业主不得进楼入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充电等违规行为。同时,通过现场拆解电动自行车电池、比对优劣产品、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向市民宣传电动自行车质量和消防安全知识。

下一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市住建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的建设和安装集中充电装置工作,按照能建尽建的原则,疏堵结合,不断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工作。

八、关于加强宣传推广,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投保第三者附加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问题

鉴于国家将电动自行车定位为非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非机动车购买保险,现阶段电动自行车车主投保意愿较弱。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权益保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邮政企业,遵循自愿投保的原则,鼓励车主购买保险。一是利用上牌小程序,在电动自行车上牌环节加强宣传,对未购买保险的,进行提醒,鼓励广大市民通过线上电动自行车业务模块购买保险。二是在邮政上牌网点,增设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营造宣传气氛推销保险业务,使广大市民充分理解购买保险的必要性。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市公安机关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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