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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444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5-08 17:2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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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安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0232444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4月11日与你们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政策推进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优化调整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政策,我市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实施《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规范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328万辆。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必须审慎研究,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前期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基础上,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方案进行不断优化完善。去年我市疫情反复,特别是下半年,受疫情影响,市中心区部分区域内的公交和出租暂停营运,市民在管控区域内的生活物资购置、看病就医等必要出行仅能通过小汽车、电动自行车等个体交通出行方式解决。为保障市民出行需求,市公安局秉承“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围绕“以民为本、实事求是、疏导结合”思路,适时调整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政策相关工作计划,择机开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工作,并严格按程序推进相关工作。

二、关于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建设问题

目前,我市交通部门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关于非机动车道建设的要求,督促指导各养护单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继续推进非机动车道的建设,科学改造公交站点等节点位置,营造安全连续的骑行环境。在全市大力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机非隔离设施及待行区建设。2022年以来,共增设机非隔离栏137公里,完善64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针对试点公交站候车亭机非隔离改造,市交通部门已向设计单位提出相关意见。下一步,还将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公交站点开展后绕式非机动车道改造试点工作,并结合试点情况的不断推广,提升公交站点安全运营环境。

三、关于电动自行车交通整治问题

针对我市电动自行车通行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打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措施有:一是结合摩电全市统一行动,会同属地街道和交通、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联合整治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交警支队每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组织各大队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2022年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48.44万宗,同比上升32.43%,其中不按车道行驶50多万宗。三是通过市大整治办网格化整治机制,会同街道、志愿者等加强路口执法、劝导,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四、关于电动自行车配套设施建设问题

目前,我市建设管理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需求和意愿,在符合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地址,组织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实现应建尽建。同时,协同消防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充电、停放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由消防部门依法查处上述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行为。

五、关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问题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作为新生事物,目前国家及我市都明确了暂不鼓励发展的管理原则,暂无直接的行业管理法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企业投放车辆需要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或者备案。前期,我市公安、交通部门多次联合约谈了在穗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企业,要求其遵守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清理回收不符合上路行驶条件的车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管理主体责任。在立法方面,目前已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立法中完善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法律依据,推动立法尽快出台,为我市管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在现阶段,借助市预联办、市大整治办平台,推动各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减少共享电动自行车各类乱象。下一步,我市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将根据地方立法情况,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引导该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当前,电动自行车交通和安全管理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广州市以及国内其他城市都在探索规范管理措施。人大代表提出的观点和建议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市将在后续交通管理工作中予以充分考虑。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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