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无障碍浏览
手机版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回到顶部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273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5-12 16:1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谢小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系统性解决“五类车”问题的建议》(第20232273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4月11日与你们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车辆重新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理顺“五类车”的内涵和外延,甚至可以考虑取消“五类车”这个归类问题

为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治安安全,促进城市交通发展,2004年和2006年,市政府陆续发布“限摩”“限电”通告,政策实施后,由于“最后一公里”出行交通体系尚未完善,专业批发市场货物配送体系缺失,电动车(含电瓶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或加装动力三轮车、拼(改)装报废车(简称“五类车”)交通乱象等问题日益突出。2014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工作方案,由市交通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面治理“五类车”工作,下设治理“五类车”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后,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我市“五类车”治理工作层级、力度、格局不断提升,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方面,摩电总量得到控制,公共交通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交通事故大幅下降,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也推动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出台“五类车”相关地方性法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明确了“五类车”相关车型的规范表述。自此,广州市开始使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代替“五类车”的表述,各部门各司其职,依法严格管理,“五类车”乱象得到改善。2021年,市交通领导小组治理“五类车”办公室撤销,不再使用“五类车”进行归类和相关表述。目前,对我市交通影响比较大的是电动自行车。

二、关于对道路的规划和建设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给经过梳理允许上路的车辆配置相应的道路资源,制定新建道路的建设规范和已建道路的改进规范问题

针对我市非机动车道设置率偏低、连续性较差、机非人非混行普遍的现状,我市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持续深入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一是出台了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的相关设计指引,细化完善道路通行权分配,优化各种类型路段非机动车道设置指引。明确对于新建的城市道路以及景观路等,除特殊路段外(如部分桥隧),均按有关规范标准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道,同期设计、同期建设并同步投入使用。二是根据“因地制宜”“一路一策”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区在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车行道和人行道适宜宽度的前提下,对非机动车出行需求较大、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既有道路,通过机动车道瘦身、协调路内停车、结合建筑退线设置等措施分步有序地进行改造提升。据统计,2022年全市提升改造非机动车道547公里,2023年全市拟建设或完善非机动车道300公里。

三、关于在以上两点的基础上理顺、完善相关交通规则,对允许上路的车辆发放牌照,对无牌车辆给予没收,对违反相关交通规则的行为严格处治问题

(一)各类车辆通行规则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通行宽度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行人不得超过一米,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三轮车不得超过二点二米,畜力车不得超过二点六米”。以上法律法规对相关车辆出行交通规则均有明确规定。

(二)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查处方面。近年来,我市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一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路口和路段网格管理机制,每天高峰期常态设置定点岗位,平峰期设置巡逻“小兵团”,构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点位网络。同时,划定北至广园路、西至珠江边、南至新港路、东至科韵路的合围区,作为电动自行车严管核心区域,设立重点管控点位,全面加强守点管控,营造高压严管氛围。二是每周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闯红灯、逆行等重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022年,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40多万宗,同比上升30%,重点路口电动自行车守法率及头盔佩戴率大幅提升21、57个百分点。

鉴于我市已于2021年11月开始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设置了为期一年的执法过渡期,为加强对无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2022年11月开始,我市大力开展无牌电动自行车执法工作,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无牌最高只能处50元罚款,只有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才能扣留车辆。

(三)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一是我市已制定印发《广州市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联合管理工作方案》,并组建工作专班,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各部门联合运用慰问表扬、约谈指导、监督检查、通报曝光和严厉查处等多种方法,强化对平台企业、外卖骑手的综合管理。二是建立了外卖骑手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电动自行车上牌信息、骑手交通违法处罚信息等方面数据对接与规则制定。三是公安部门每月将外卖企业违法情况抄送市场监管部门和外卖行业协会,督促加强企业履行管理。每半月通过媒体平台公布外卖企业违法排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管理责任。

(四)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方面。一是我市已制定印发《广州市关于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过总量调控、“四个统一”(统一车辆标准、统一标志标识、统一规范使用、统一车辆监管)、限制通行、违法退出等措施,建立源头管控和路面联动的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模式。二是公安部门每月将邮政快递车违法情况抄送邮政管理部门和市快递行业协会,督促加强企业履行管理。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多种方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在电动自行车登记过程中设立教育学习环节,申请人须观看教育学习视频;二是通过“双微一抖一快”自媒体平台,推送电动自行车为主题的博文、短视频、微信,传递安全常识,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七进”交通安全专项宣传。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3年5月6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