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吴榕凯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元岗横路和元岗路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并设置违章拍照设施的建议》(第20233033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于6月6日与你们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天河区政府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此十字路口(元岗横路和元岗路)圆形信号灯改成箭头信号灯问题
经现场调研,该路口西侧路口行人流量大,西转南右转与行人冲突明显,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车分离,采取措施如下:调整相应红绿灯相位、交通信号灯增加箭头信号灯控制右转车辆。
二、关于设置违章拍照设施,对闯红灯、不礼让行人等违规进行拍照处罚问题
经研究,市公安局认为,鉴于目前重新设置红绿灯相位,并增加右转指示灯,人车冲突的现象已消除,目前运行情况良好。为此,建议暂不设置电子警察,下一步观察相关交通运行情况后再研究。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