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爱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天智二路与高唐路新增红绿灯及道路划分的建议》(第20242494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3月5日、3月28日与你们进行了电话沟通交流。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天河区政府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道路交汇处(天智二路与高唐路)设置红绿灯问题
经组织相关单位现场研究,天智二路高唐路路口的南侧是断头路,南侧道路属于规划中的道路,路口南侧车辆冲突不明显,建议暂不纳入建灯计划。市公安局将继续根据路口车流情况及道路规划情况优化路口交通设施。同时,根据高唐路口的车辆冲突情况,已将高唐路新岑四路口纳入新建信号灯路口同步报市交通运输局。下一步,将由市交通运输局在高唐路新岑四路口新建信号灯。
二、关于车道划分出人行道、自行车电动车道,实行人车分流问题
该建议对改善交通环境有积极意义。根据市政府职能分工,高唐路属于天河区管养道路。经对接,天河区政府已计划在高唐路(天河智慧城地铁口至华观路)建设非机动车道。
三、关于加强交通疏导问题
为净化该地区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将安排警力加强对该区域的巡逻管控,及时处理路面交通突发情况。同时,协调天河区政府智慧城管委会等单位,在交通高峰期协助增派人员,加强交通疏导。
四、关于增设电子警察问题
经研究,鉴于目前天智二路高唐路路口属于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临时路口,建议暂不设置电子警察。待规划道路施工完毕后,将结合实际交通运行情况,进一步研究设置电子警察的可行性。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