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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通告

时间:2022-11-14 10:45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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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通道,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办事办证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广州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市、区两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现将有关工作内容通告如下:

  一、业务模式

  广州市公安局在面向社会公众办理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市、区两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包括市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含专业大厅)、各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含专业大厅),以及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安办证专区,统一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负责办理该大厅企业及群众反映的公安行政审批服务类“办不成”事项,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诉求。

  二、业务范围

  受理申请人因预约受理、材料申报、办理程序或政策规定、历史遗留等原因造成的“办不成”的公安行政审批服务类事项。

  三、反映渠道

  市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含专业大厅)、各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含专业大厅),以及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办证专区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四、办理指引

  申请人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诉求,提供相应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判断是否符合公安机关业务范围、是否存在“政策障碍”等。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事项,予以受理登记。对于群众反映的“办不成”事项,能现场协调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对于不能当场解决的,转交相关部门予以研究,并尽快反馈研究意见。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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