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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招领公告

时间:2019-05-07 04:51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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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大岗派出所在日常巡逻防控过程中,发现有无人认领的现金(详见附表)。请现金所有人于网上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大岗派出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如提供虚假资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联系人:曾警官,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兴业路45号,联系电话:020-84931882

附表:

序号

日期

金额(元)

现金发现地点

备注

1

2019.2.17

13300

大岗镇北流村潭安街64号之4号铺

 

以下空白

 

合计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大岗派出所

2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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