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番禺、花都区和从化、增城市(以下简称“两区两市”)的摩托车数量剧增,增加了城市交通、治安管理和环保治理工作的难度。为适应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做好管理规划,经研究,决定从2002年12月10日起对两区两市的摩托车注册登记实施限制。现通告如下:
一、已划入广州市城区管理的番禺、花都两区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
二、未列入广州城区管理的增城、从化两市,今后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时,除按《机动车登记办法》办理外,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具有驾驶两轮摩托车资格的辖区常住户口居民,每人只可申办1副两轮摩托车牌照;
(二)申办人的年龄须是18—55周岁;
(三)需要申办摩托车上牌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先到辖管交警大队检索,证实未有上牌记录的方予受理;
(四)外地两轮摩托车办理迁入手续时,除执行上述规定外,车主还必须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五)严格执行国家四部委的《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对到期报废摩托车实行强制报废。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
二OO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