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环城高速公路沙贝互通立交及临近路段的交通拥堵问题,广州市政府将对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包括东南西环及北环)实施货车错峰运行政策,对环城高速公路采取分时限货措施,从7:00至22:00,对载重15吨及以上货车限行。
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我支队代市公安局草拟了《广州市公安局关于S81广州环城高速公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新修订通告的对环城高速限行的时段、路段及限行车辆进行了相应修订。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的起止日期
2018年3月30 日至4月8 日(10天)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邮编 510640)
(二)电子邮件:GZGAJJ@163.com。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广州公安局关于S81广州环城高速公路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3月30 日
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S81广州环城高速公路
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市区道路和S81广州环城高速公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结合高速路网的变化,将S81广州环城高速公路部分过境货车分流到外围高速道路行驶,请受限货车提前绕道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22时,禁止15吨以上货车(指核定载质量、牵引质量为15吨及15吨以上的货车、牵引车)通行环城高速(含北环高速公路和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但不含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仑头互通立交至土华互通立交路段)。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2018年 月 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限制货车通行环城高速公路的通告》(穗公〔2014〕23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公安局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