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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财物招领公示

时间:2018-04-16 01:37 来源:广州公安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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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712时许,有一伙聋哑人(21女)在一辆开往新市方向的280路公交车(车牌号粤AF6839)上趁事主FASSI  FADEU  CHRISTIAN  GHISLAIN(男,喀麦隆人)不备偷走了他身上一个黑色挎包内的钱,当该公交车停靠白云区云城南站1号站时,这伙聋哑人下车逃离,跟踪伏击的民警立即上前将三人抓获,并当场在一名嫌疑男子身上缴获现金人民币7196元。经查,三名嫌疑人自称黄进华、刘加祥、梁泉伶(女)。随后,民警将事主及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刘加祥、黄进华、梁泉伶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因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黄进华、梁泉伶参与盗窃的证据不足,已作释放处理。犯罪嫌疑人刘加祥犯盗窃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详见(2017)粤0104刑初1389号判决书和(2018)粤01刑终153号判决书。对扣押在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各人持有的羊城通卡(共三张)判决书上没有认定为作案工具,经上级领导批准,同意发还给持有人。

目前刘加祥关押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服刑,经办民警已将其持有的羊城通卡发还其本人。因黄进华、梁泉伶没有提供手机号码,故经办民警无法联系其本人。  

请黄进华(男,聋哑人,自称山东泰安市人)、梁泉伶(女,聋哑人,自称广西玉林市人)于网上公示之日起6个月以内,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侦查三大队认领,逾期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人:冯警官,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83号,电话:020-83113045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一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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