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17时50分左右,被害人钟燕玲在本市广园客运站搭乘一辆298路公交车时,嫌疑人李福尖趁被害人上车时不备,盗走其放在上衣口袋内的一部iphone5s手机,嫌疑人李福尖得手后逃跑时被我侦查人员人赃并获。嫌疑人李福尖采取取保候审处理,并交纳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现法院已判决完毕,嫌疑人李福尖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发还。经多次查找,仍无法找到李福尖,请李福尖于网上公示之日起6个月以内,带齐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领回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逾期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人:陈警官,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83号,电话:020-83118821。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2018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