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2023年国际龙舟邀请赛前后现场及周边区域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粤公规〔2020〕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管控区域:二沙岛、中大码头及周边区域,东至猎德大道,西至东湖路、东晓路,南至新滘西路,北至寺右新马路,真实高度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空域。
管控时间:2023年6月16日0时至6月18日24时。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三、管控措施
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止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区域飞行、施放。涉及2023年国际龙舟赛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警务执勤、电视转播等特殊任务飞行,必须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合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依法预先向空军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或气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作业,批准机关须将批准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