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黄煜豪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拟确认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报的黄煜豪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2959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邮编:510036。
附件:黄煜豪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广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黄煜豪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11月20日3时20分许,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河大队在广州大道北673号对出路段设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黄煜豪驾驶网约车经过该路段时,发现后方一车辆企图冲卡规避民警检查。因当时现场车辆较多,为避免冲卡车辆对周边车辆及群众造成危害,黄煜豪主动驾驶自己的车辆对冲卡车辆进行碰撞拦截;但该冲卡车辆未第一时间被拦停,反而继续加速。危急时刻,黄煜豪果断向右打方向盘顶着冲卡车辆,将车辆顶到前方人行横道护栏处停下,现场民警随即控制了冲卡车辆。
黄煜豪不顾个人安危截停冲卡车辆,成功避免了车辆造成群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该事迹经广东电视台、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正面报道,得到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