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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冻结资金返还的告示

时间:2024-05-08 22:1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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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侦办的庞某昌被诈骗案,冻结涉案账户20********66(户名:北京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某某支行),冻结金额1000492.50元。现被害人庞某昌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庞某昌办理资金返还122182.00元。涉及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天(2024年6月1日前)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刑警大队办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刘警官、邓警官

  联系电话:81242260、1372808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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