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璐 汤永坚 殷立硕
3名小伙在街上逛着,“咦,这不是XX品牌的共享电动车吗?听说这个电动车公司已取消了在花都区的业务了。你们信不信我能把这电动车的电池组给卸下来。”于是一顿操作……近日,广州花都警方在“八大专项行动”“飓风2021”专项行动中,以“破小案、大作为”为工作理念,抓获3名盗窃共享电动车电池人员,为“破小案”打击工作再添新战果。
12月16日10时许,花都区公安分局秀全派出所接到某共享电动车公司负责人赵先生报警,称其公司提供的两辆共享电动车内的电池被盗窃,损失价值约2600元人民币。据了解,赵先生公司系统后台收到了共享电动车“突然断电”的预警,掌握到两辆电动车的电池于12月15日下午分别在秀全街的两处地方被取出。在12月16日上午前往现场确认后,发现两辆电动车里面的电池确实被盗了,连忙报警。
接报后,花都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办案民警根据线索以及收集到的信息开展研判分析,发现嫌疑人邓某、林某、梁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迅速组织抓捕警力循线追击,于12月16日16时许,在秀全街某充电站将邓某、林某、梁某一举抓获。
经审讯,邓某等3人对盗窃电动车电池的行为供认不讳。3人原来是某品牌共享电动车公司的维修员工,所以比较熟悉电动车的构造。12月15日下午,3人在街上见到另一品牌的共享电动车,林某便声称该品牌共享电动车已取消花都区的业务。随后,3人悄悄先后在秀全街两处地方,将2辆该品牌的共享电动车电池拆下,并卖给废品站进行销赃分款。
目前,邓某、林某、梁某3人均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共享电动车具有公共属性,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需要大家共同维护。一旦发现有恶意占有、毁弃、盗窃等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