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冰熙 张毅涛
随着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的普及,带上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消费,但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潜藏着风险,尤其是对于存在“数字鸿沟”的中老年群体更是如此。近日,广州黄埔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移动支付盗刷他人钱财的案件。
4月12日23时许,家住黄埔区永和街的刘先生(化名)发现自己手机账户于当天9时40分许消费了2000元,但自己当日并无相关支出。顿感不妙的刘先生立即到黄埔区公安分局永和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民警初步了解,刘先生消费的2000元是通过本人的支付宝“亲情卡”操作的,但他却不认识“亲情卡”绑定的账户主人。40多岁的刘先生是一名载客司机,据他回忆,此前他曾载送过两个年轻小伙子,在将他们送到目的地后,他们称身上没有携带现金,而且支付宝被限额,询问他能否添加支付宝好友,以“红包”的形式将车费转给他。
由于刘先生不太懂怎么操作,两个年轻人就“热情”地接过手机,说帮他加好友,并在手机上开通红包支付功能。一通操作后,他们通过手机给刘先生转了车费“红包”。刘先生当时没有怀疑,直到晚上看到账户支出,才发现被别人盗刷了钱财。
结合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办案民警判断乘坐刘先生车辆的那两名年轻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锁定目标后,民警迅速研判出嫌疑人的落脚点。4月17日18时许,民警在花都区新华街将嫌疑人赵某和罗某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赵某和罗某对盗刷他人支付宝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两人是老乡,经常在一起玩耍,没有固定工作,加上好吃懒做,就想到了这个“轻松来快钱”的歪点子,并将目标瞄准那些不懂电子支付的中老年司机。从4月开始,他们以打车支付车费为借口,以加支付宝好友的方式,骗取司机赠送支付宝“亲情卡”,再通过“亲情卡”盗刷他人钱财。民警发现,赵某和罗某此前已在黄埔区、增城区、花都区等地骗了七八名司机,盗刷金额约9000元。
目前,赵某和罗某已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亲情卡”?
支付宝“亲情卡”,是支付宝的代付功能,类似于银行卡的附属卡,一般赠送给亲朋好友,对方可在额度内消费,金额由赠予人支付。
警方提醒
当有陌生人借用你的手机操作支付宝功能时,一定要拒绝。一旦被对方设置了“亲情卡”,对方便无需你的同意,即可使用你的支付宝亲情号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