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国康 张毅涛
个别群众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便宜出售、出借银行卡,结果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不知不觉间已触犯了法律。近期,广州增城警方抓获3名出租、出借银行卡的电诈“帮凶”。
“我有侥幸心理,对方说没有事,我就相信了,还想着不用做什么,一次就有2000元的报酬,自己也是贪心了。”坐在审讯室的犯罪嫌疑人欧阳某(男,27岁,湖南人)后悔地对办案民警说道。
时间回到今年1月初,欧阳某在网上找兼职时,看到有“招卡主”的广告,称只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跑分洗钱”(利用银行卡或者线上支付账户,帮助不法分子转移、洗白资金,从中赚取佣金的违法犯罪活动),一天有1000-2000元的报酬。
欧阳某刚好最近手头比较紧,便联系了对方。对方让欧阳某先到酒店开房,等明天早上会来接他去试卡。第二天早上,欧阳某被对方接到另一酒店。进到房间后,他把手机、银行卡、身份证和银行卡密码给了对方,对方拿到东西后就在一旁试卡“跑分”。操作完成后,对方给了欧阳某2000元好处费。此后,欧阳某利用这样的方式,再次非法获利2000元。
直到民警找上门,欧阳某才知道,自己出借银行卡“跑分”涉及到增城区的一宗投资理财诈骗案,帮助了犯罪嫌疑人转移资金。
而家住新塘的曾先生是这起投资理财诈骗案的事主。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通过在短视频平台投放股票投资培训的广告,吸引曾先生报名后,诱导他在虚构的平台进行股票投资,从而诈骗钱财。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租用了欧阳某的银行卡进行资金转移。
增城警方接到报警后,专案组民警马上根据线索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涉案资金除了流入到欧阳某的账号外,还有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的账号。警方迅速锁定3人的活动范围,并于近日组织开展收网行动,辗转广州、肇庆、江门三地,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欧阳某、莫某(男,27岁,广东人)、陈某(男,36岁,广东人),共缴获涉案手机5部、银行卡6张。
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买卖银行卡并参与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人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投资理财应选择正规渠道,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不要因为贪图一时之利,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身份信息等。否则,不仅会沦为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而且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