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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见成效 | 严管电动自行车(一)

时间:2022-08-06 21:19 来源:广州交警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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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开展夏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广州交警在全市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

  继续严管电动自行车,推动网格化治理模式,通过专项行动和常态化管控相结合,每周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通行、停放、营运等环节综合治理。一方面,重点查处外卖快递行业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严查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违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违法加装顶篷——加大风阻易侧翻  破坏平衡难操控

  在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不少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群众为了防晒、防雨,给爱车加装了顶篷。这种行为看似实用,却很可能变成害人害己的“利器”。  

  电动自行车上加装顶篷会导致风阻加大,破坏操控平衡性,车辆容易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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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来源于网络)

  刮大风时,正常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加装顶篷的缘故,风阻提升很大,导致顶篷的连接杆脱落,车辆发生侧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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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来源于网络)

  女子驾驶加装顶篷的电动自行车过桥时,由于桥上横风很大,导致顶篷被从后向前吹,顶篷架杆连接着电动自行车的方向扶手,驾驶人在如此强大的风力面前毫无招架之力,幸好后方的小汽车及时停了下来,否则可能会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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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来源于网络)

  视频中将加装顶篷的电动自行车,模拟在各种道路环境下行驶,看看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我们可以看到,在经过风区的时候,大风对顶篷形成了巨大的阻力,电动自行车明显的晃动起来,驾驶人险些失去平衡,把持不住摔倒在地。

  加装顶篷属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加装顶篷已经明显超出了这个规定的范围。

  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驾驶非法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并可扣留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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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交警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违法严查不放松,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非法加装顶篷。


  来源 | 广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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