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延长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穗公交规字〔2023〕1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3号)有效期延长1年。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 | 11440100007483172Q/2023-0013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9 |
名称: |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延长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 ||
文号: | 穗公交规字〔202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主题词: | 文件状态: | 已失效 |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延长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穗公交规字〔2023〕1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3号)有效期延长1年。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5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