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2-〔2020〕-606),我局对广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确需保留实施的证明事项重新梳理,现征求公众对《广州市公安局更新保留实施的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与2020年11月26日前书面反馈我局。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6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件:flyjk13262@sina.com
(二)书面信函: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广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三大队,邮政编码:510036.
(三)电话传真:发送至020—83113263传真号码。
为确保准确理解所提意见,及时解释沟通,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
附件:广州市公安局更新保留实施的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xls
广州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