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在本市办理出入境证件条件的急办业务服务范围
一、条件
1. 因奔丧、探望危重病人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
2. 出境处理突发性事件,如亲属在境外遇有涉及人身安全等事件,需前往处理的;
3. 患病需出境治疗和随行照料的;
4. 出境处理企业紧急商务的;
5. 为境外合法企业提供技术维修支持服务的;
6. 参加境外学校和企业的入学、入职面试的;
7. 在境外就学、就业,续办同类逗留签注的;
8. 应邀参加体育、科技、金融等专业竞赛的;
9. 应邀参加港澳地区政府组织的文化交流活动的;
10.参加法律诉讼的;
11.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的。
二、手续:
在受理过程中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急事急办,须填写"急事急办"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急办证明材料。
在办证过程中遇到符合急事急办条件的且要办理加急的,可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原受理单位,由现场民警确认是否符合加急条件。
三、时限:
5个工作日办结。[工作日在正常情况下工作的时间。不包括节假日]
〔以虚假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