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二)机动车所有人不能委托代理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
(三)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二、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无需提供)。
(三)属于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的,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四)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原因需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由继承人到场申请,提交继承相关文书和公正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以及继承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方式:
我市实施机动车业务预约办理制度,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须提前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车管所等途径预约,请按预约时间到预约地点办理。
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在线申请。
四、所需费用:
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证)。
五、温馨提示:
(一)原车辆所有人死亡且机动车登记证书遗失的,在转让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一并办理。如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供机动动登记证书,但又因遗失不能提供,可提示原车辆所有人家属凭其身份证明、关系凭证(如户口本、结婚证)及原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到总所档案窗口打印证明。
(二)属司法拍卖的车辆且机动车登记证书遗失的,可在转让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一并办理。
六、常见问题:
1、如何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补换领登记证书?(2025年11月1日实施)
答:用户登录“交管12123”APP后,可以通过【业务中心】-【机动车业务】-【补换领登记证书】功能在线申请。主要流程是:选择补换领原因、邮寄方式后,进行实人认证,认证通过的,完成在线缴费,提交业务申请。对于补换领原因为“换领”的,原登记证书不再收回,系统公告原登记证书作废。对于属于单位车辆的,需是法人、管理员或者取得补换领牌证业务授权的用户使用单位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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