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平行车出口登记”一件事
二、牵头部门
广州市公安局
三、联办部门
1.广州市商务局
2.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四、服务对象
我市二手车出口企业
五、受理条件
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并已向商务部门备案的我市二手车出口企业及关联企业(即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主体企业)收购用于出口的燃油平行出口汽车。
六、设定依据
1.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
2.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
3.公安部《关于做好在全国范围开展二手车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
4.《广州市促进汽车出口工作方案》;
5.《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七、实施层级
广州市公安局
八、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新车注册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即二手车出口关联企业的营业执照)。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购险信息可通过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或电子保单)。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属于国产整车、底盘或者进口整车、底盘改装的,还需提供改装前的国产整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整车、底盘进口凭证原件。
5.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购税或免税信息可通过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纸质凭证)。
(二)二手车待出口业务申请材料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即二手车出口企业营业执照)。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5.代理人申请机动车转让登记业务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交管12123”APP个人用户可进行电子委托)。
(三)办理流程
我市二手车出口企业会同关联企业(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主体企业)向市商务部门报送小客车指标需求→市小客车指标管理部门根据市商务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生成燃油车出口专用指标信息(不出具书面指标证明文件)→车管窗口(含社会化登记服务站)受理企业业务申请时在“指标预录入系统”中协助企业查询指标信息并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并核发机动车牌证→二手车出口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二手车转让登记业务,将车辆登记为“转让待出口”。
九、中介服务
无中介服务。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3:00-17:00
十一、承诺办结时限
新车注册登记自受理申请日起2个工作日;二手车转让待出口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情况
仅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十三、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202-12123、020-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咨询:020-12345。
十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以核发牌证为准。
十六、常见问题解答
(一)企业在办理平行出口车注册登记时需提供纸质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吗?
不需要。车管部门已系统实现与交通运输部门广州市小客车指标的在线校验,二手车出口企业的关联企业申请办理平行出口车注册登记时无需提供纸质广州市小客车指标文件。
(二)使用平行出口指标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后,要在多久的时间内申请办理二手车转让待出口业务?
根据《优化燃油车平行出口相关流程工作方案》 有关规定,使用平行出口指标的小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将车辆登记为“转让待出口”
(三)目前平行车出口登记一件事有哪些办理渠道?
一是车管窗口办理,需提交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后办理;二是出口企业成立的二手车出口登记服务站,可一站式完成平行出口车的注册登记、转让待出口登记以及出口后注销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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