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作出深刻总结,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感悟伟大成就、汲取奋进力量,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在新征程上不断谱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开创新局面。这有力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法治保障,也提升了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出发,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加以推进。鲜明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具有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鲜明宣示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历史性转变。
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勾勒全面依法治国的施工表、路线图,构建起法治中国建设的“四梁八柱”。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更加清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民法典等法律,修改立法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日趋严密。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全方位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经过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
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司法体制机制的许多方面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司法力量集中到办案一线,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海事等专门法院建设,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方便群众诉讼。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追求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利放在突出位置,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全面推进立法公开,立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推动群众参与立法工作;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依法纠正一批冤错案件。我们以各种创新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深刻把握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
10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法治中国建设,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这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回顾新时代十年法治中国建设的恢弘进程,我们深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确保法治中国建设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正是因为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法治中国建设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科学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正是因为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法治中国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新征程上,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法治中国建设工作中,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