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变更林和东路道路标识以缓解林和中路交通压力的建议》(第20193025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天河区人民政府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勘查,2018年,林和东路由天河区住建局进行了道路品质化提升施工,施工后未预留原来进小区的双虚线。根据原样恢复的原则,日前,市公安局已协调天河区相关部门恢复了原状标志标线。
同时,林和东路北端尽头道路是属于铁道部门管理的内部通道,市公安局不建议摘除禁左标志,以免大量社会车辆通过该道路绕行至林和中路隧道入口(恒源大厦门前)掉头进入隧道,引起该路段堵塞和产生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