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报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广州市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的便民建议》的提案(第5004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方便群众咨询、查询和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市公安局于2018年12月29日下发了《关于明确违法处理窗口为群众提供技术监控图像资料查询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群众在办理违法行为业务中对我市范围内相关电子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信息有异议,并明确提出需要查看视频资料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违法处理室的信访室或设置专门窗口,使用现有电子警察管理平台向群众现场播放相关视频资料”的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对交警支队各辖区大队的对外咨询电话和违法业务处理办公地址进行了重新收集,并及时在法律文书上面进行更新,根据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分类,分别提供各大队的咨询电话、行政复议的咨询电话和受理地址等信息,有效避免了群众“一事多跑”的情形。
一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均设置了群众来访接待窗口,接受群众对交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申诉)。受理群众的申诉后,安排专人跟进办理,并及时回复群众。群众若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主张权利。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