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建议》(第2019235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交流。综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社会特别是青少年的公德意识养成问题
(一)车窗抛物作为不文明驾驶行为的一种,一直是我局日常开展宣传工作,引导人们养成良好出行的重要内容之一。一直以来,我局围绕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视频案例等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广州交警自媒体平台、社会面宣传活动等渠道开展宣传,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针对禁止车窗抛物的宣传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1.广州交警自媒体平台常态性宣传,持续营造整治氛围。通过广州交警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网易新闻、南方+等结合典型案例、法规普及等模式每周开展宣传。今年以来,共发布相关推文超过30条,阅读量超过50万。
2.社会面宣传,定期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引导。充分发动民警进学校、进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驾驶人养成文明习惯,守法出行。其中,社区广场宣传活动每年开展逾30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媒体平台的作用,每周持续开展宣传工作。此外,在日常的社会面宣传工作中,特别是走进学校,通过讲座、交通安全小游戏等途径,加大对整治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培养孩子们自觉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二)车窗抛物是一种社会公德失范行为。要改变这一陋习,必须坚持以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在实行法律他律约束的同时,充分发挥道德的自律教化作用,用社会公德等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青少年抓起,从小懂得自我约束,增强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长期以来,我市教育系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树立高尚道德,有效规范行为。各所学校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举办各类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同时,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为重点,组织宣传授课,开展守法小公民主题征文比赛等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的道路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此外,教育系统还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养学生的环境公德意识和环保参与意识。
二、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问题
驾驶人或乘车人车窗抛物是一种破坏道路环境卫生、危害交通安全秩序、危及他人特别是环卫工人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局交警支队在治理这一陋行中,严格执法,在日常执法、集中整治等履职实践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实施了车窗抛物行为的驾驶人或乘车人,分别依照“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向道路上抛撒物品行为”、“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以及“驾驶人或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罚款或扣分处理。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采取街头实时教育、体验式执法等方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取得了一定的震慑效果。
但由于车窗抛物行为随机性(机动性)强,车流穿行中抓现行危险、监控难以全覆盖道路路段,以及处罚轻、执法主体较为单一、取证难、制度不够健全等原因,导致抛物者存在侥幸心理,对这种不文明行为的处罚震慑效应、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未能获得满意的效果。
今后,我局及城市市容管理等职能部门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治保障,统筹公安、城管、教育等管理部门的整治行动,与志愿者团体、社区自治等社会各界有效协同,依托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公众积极参与举报抛物行为等自治行为,并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功能和作用,确实提升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陋习的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三、关于开拓多种举报渠道方式问题
目前,我局已开通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广州交警微信违法举报小程序、广州出行易手机APP和广州金盾网交通违法举报邮箱等途径,供群众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其中,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适用图片举报,广州出行易适用视频举报;市民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交通违法视频,可以通过广州金盾网举报;市民也可以根据发现的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举报途径进行举报。
感谢你们对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