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茵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机制和模式的建议》(第2019241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交流。综合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组建工作小组,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指导工作
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成立少年审判庭,市检察院已成立未检办。市编办要求我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不适宜新增业务就增设新的机构,因此,我局拟组建侦办涉未成年人案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有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将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侦查人员办理,对于未成年被害人系女性的,指派女性工作人员参与,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刑事诉讼权利。
二、加强联合协作,探索广州特色“一站式取证”模式
司法实践中,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检、法仍未摆脱就案办案的陈旧模式,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不够及时和充分。侦查机关对于性侵、虐待、故意伤害等特殊类型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仍存在取证不及时、取证不规范等情况。建立“一站式取证”办案模式,例如在特定医院完成损伤救治、伤情检验、DNA取证、询问被害人、心理干预等一系列完备的调查取证及救助过程,并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及相应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及时检查、及时治疗、及时取证,可以有效全面完成取证,减少二次伤害,更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下一步,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医疗、民政、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联系和协作,在参考上海、宁波、昆明等相关地区“一站式取证”办案模式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广州市“一站式取证”办案模式,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创新保障案件规范取证新机制新办法,积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三、强化司法协作,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指引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强化司法协作,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召开联席会议、联签相关文件等方式,共同推进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指引制定工作。下一步,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将按照指引依法收集、审核、认定证据,确保办案取证更加合法、及时、全面。完善会商机制,及时就疑难问题进行沟通,形成更大的打击合力,更有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你们对广州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