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路面交通秩序的建议》(第2019232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你们进行了沟通交流。综合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商业综合市场交通混乱问题
(一)商业综合市场方面。2017年9月1日,我市出台实施了地方性法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第三十四条“各专业批发市场应当实行封闭式园区管理,具体园区范围由各区人民政府划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专业批发市场货物配送车的管理使用制度。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应当对园区内的人力三轮车进行规范管理,统一标识。人力三轮车应当在划定的园区范围内进行运货,不得在园区外的道路上行驶。专业批发市场管理者应当禁止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进出市场配送、运输货物;专业批发市场的商户经营者不得利用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进行货物配送、运输。本市禁止摩托车行驶区域内禁止利用摩托车进出市场配送、运输货物”明确了专业批发市场的交通管理要求。
(二)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规定》第十一条“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2006年1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即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准上道路行驶。同时,《规定》还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停放、营运等环节管理要求。
我局充分借助市“五类办”平台作用,在常态化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每月定期联合开展2-3次全市统一行动,全面加强“五类车”源头环节清查整顿。在中心城区,重点针对主次干道、地铁站、公交站、客运站、专业批发市场及周边区域开展整治,严格查处“五类车”非法营运、非法上路、非法通行。同时,加强外卖送餐车、共享单车、快递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在城郊结合部地区和新六区,重点针对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主要交通路口等摩托车行驶密集区域,严厉打击摩托车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无序行驶(冲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涉酒驾驶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严格查处超标电动车非法上路。据统计,2018年,共查扣“五类车”50.58万辆,历史以来首次突破50万辆,同比上升17.3%,其中,查扣电动自行车21.8万辆,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32.01万宗,同比上升120.27%,组织“红棉剑锋”“百日行动”等全市统一行动33次。
(三)外卖行业方面。由于我市采取了禁电措施,而外卖行业大多使用电动自行车进行配送,考虑到外卖属于民生行业,及社会稳定因素,我局一方面先对骑手采取统一规范管理,另一方面积极探求车辆合法上路途径。
1.加强宣传,与企业共建共治签订承诺书。2017年12月20日,我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召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会,对我市大型外卖送餐企业提出管理要求。2018年4月27日,我局组织美团、饿了么等8家大型外卖送餐企业召开“共建共治”会议,要求外卖企业递交《广州市外卖行业警企共建共治承诺书》,承诺“四个一律”“一惩罚、二停工、三辞退”“一份安全保障、一套监管系统、一支监管队伍”等企业内部管理措施。
2.组织约谈,督导严格落实内部监管责任。我局2次召集外卖送餐企业进行集中约谈,通报各企业交通违法排名和事故情况,警醒各企业充分认识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的重要性和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的严重性,切实完善内部安全监管机制。
3.立足本职,持续部署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我局定期部署开展全市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通过定点设卡、路口管控、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措施,持续加大外卖车辆交通违法管控。一是对于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送餐的,一律依法查扣;二是对于证件齐全、符合国标的外卖送餐车辆,重点查处不靠右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不按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强警企路口管控,要求企业派员配合民警加强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并对本企业员工交通违法进行教育处罚,形成常态工作机制。2018年,共部署开展33次全市统一行动,查处外卖车辆交通违法3.8万宗。
4.定期通报,实行交通违法数据库管理。我局通过完善PDA录入外卖送餐车辆的违法信息的系统模块,由一线民警完整录入外卖送餐车辆(公司、品牌等信息)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基础信息,形成人员车辆数据库,日后执法时扫描身份证可以显示出人员相关信息。同时,每月将企业交通违法情况抄告有关部门,并通报相关外卖送餐企业,协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约束企业,督促企业加强违法人员安全教育和内部惩戒。
5.创新管理,以科技手段规范车辆通行。为切实减少外卖送餐车辆交通乱象,我局推行以下两种规范措施:一是推动美团外卖在越秀、天河区开展“一人一箱一码”试点工作,将统一的编码印制在骑手“安全背心”背后和餐箱四周,便于清晰识别,通过电子眼等科技设施抓拍骑手和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每周通报企业,企业要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骑手前往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和教育,同时对骑手采取内部惩罚措施。自2月启动以来,共查处外卖车辆交通违法1039宗,同比上升129.87%,教育270余人次,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实现零发生。该举措在全国属首创,吸引了上海、武汉等城市前来调研学习。二是计划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建立“骑手电子信息卡”小程序,将人员、车辆、企业等信息录入程序,并由骑手刷脸认证形成二维码,民警通过PDA可以扫码识别相关信息并进行处罚,企业和骑手均可通过程序查询骑手交通违法情况。同时,企业要在程序中反馈对骑手“一惩罚、二停工、三辞退”的处罚措施,程序也会将一年内3次交通违法的骑手拉入黑名单,禁止所有企业再次录用,程序建立后,将对骑手形成完善的闭环管理,有助于减少外卖车辆交通乱象。
(四)快递行业方面。根据国家《快递暂行条例》和广州地方性法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要求,我局配合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邮政快递行业末端配送车辆试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在国家标准未出台前,采取“先行试点”的过渡期管理,通过在海珠、白云区先行先试,逐步推广,不断完善工作措施。《方案》主要通过配额管理、“四个统一”(统一标志标识、统一着装、统一车辆、统一监管)、限定时间、人车绑定、退出机制等手段,给予快递电动三轮车一个临时身份,允许上路通行,并加强管理。
1.定额控制,过渡使用。《试点方案》以现有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存量为基准(借鉴北京管理经验),先期在海珠、白云区试点1.2万辆,根据行业发展和全市交通实际情况对配额数量实行动态管理,车辆为过渡期使用,通过督促企业通过置换新能源车和科学设点等方式,减少对电动三轮车的需求,逐步淘汰。
2.四个统一,规范管理。一是统一标志标识。车辆外观分为上下两块区域,下部分为企业LOGO,上部分根据不同行政区设置不同颜色,便于民警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违规车辆。二是统一着装。要求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要穿统一的服装,携带驾驶证、工作证上路。三是统一车辆。对参与试点的电动三轮车进行编号,统一发放标牌。四是统一监管。建立电动三轮车信息化管理系统,录入企业、车辆、驾驶人信息,进行监管和考核。
3.限定时间,避免拥堵。根据目前交通实际状况,我局将会同市邮政管理局召集企业提出车辆通行相关要求,早晚高峰(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期间,需绕道试点区域的主干道和较为拥堵的道路,避免对交通造成过大压力,导致严重拥堵。
4.人车捆绑,防止泛滥。每一辆车对应3人使用,并在车辆管理系统中予以绑定,人车统一,防止假、套牌车泛滥,数据导入我局内部系统,民警可凭PDA查询车辆、人员信息,进行甄别。
5.退出机制,源头管理。确定企业为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车辆的安全管理及监管,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企业车辆管理进行考核评分,并利用退出机制,对不符要求、管理不善的人员予以清退。
二、关于完善公共交通便民措施问题
(一)“跑男”行为方面。我局持续加强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2018年,共查处行人各类交通违法9.57万宗,然而公安部门对行人处罚力度有限,最高罚款仅为10元,且对不缴纳罚款的行人缺乏后续强制措施。下一步,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开展整治:一是建立市层面专业批发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交通、规划、商务、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管理,从专业批发市场整体规划、升级改造、专项整治等方面采取措施。二是建立属地综合治理机制,由街道会同派出所、治安、交通、消防、城管等部门,从宣传教育、综治维稳、治安管理多角度进行综合治理。三是由市场监管和城管部门对商户加大处罚教育力度,严禁雇人拉客、扰乱市场秩序、占道经营。
(二)人车分流方面。我局一直会同各区围绕相关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并针对性解决。如2017年,对沙河商圈进行交通整治,通过协调区建设部门增加隔离设施,调整道路流向来改善交通,取得明显成效。近期,我局会同荔湾、越秀区对人民南商圈进行专题研究,一方面缓解交通拥堵,另一方面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目前,已经调整了仁济西路的交通组织,其他相关措施将于近期逐步落实。
三、关于加大执法力度问题
(一)多手段针对性查处乱停放。我局在部署交通秩序整治中,注重交通秩序的常态化治理,持续开展主次干道乱停放整治行动。针对网约违规占道候客、咪表暂停收费后乱停放违法不断增加等突出问题,在常态化开展乱停放整治基础上,一是有针对性地整治主干道停车候客及开车打手机的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尽量消除专车对交通的影响。二是组建“隐形战车”工作队,重点布控市中心区各大商圈、批发市场、医院、政务中心、客运站场等乱停放“黑点”,通过“民警巡逻管控+电子警察抓拍+4G警车流动拍摄+隐形战车隐性执法”综合管理模式,全面强化对机动车乱停放的打击整治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逐步上线自动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全天候保障重点路段、拥堵路段等区域执法整治工作。2018年,共查处乱停放违法305.3万宗。
(二)突出重点整治非法营运。市交通运输局始终将客运枢纽、旅游景点、商圈、高校周边、地铁口等区域作为巡查整治重点。2018年,共立案查处非法营运蓝牌车93宗,在白云机场、广州东站、天河客运站、流花地区、广州塔、体育西路等区域查处道路运输违章占比达六成以上。
四、关于广泛宣传现代文明交通理念问题
(一)持续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持续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文明交通宣讲、情景剧演绎、交通知识有奖问答、交警指挥手势竞猜、现场宣传展览等多种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倡导文明出行理念。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开展文明交通宣讲活动,围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等重点内容,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二)常态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2019年,全年开展全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志愿者在我市主要交通路口、公交车站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根据各路口、公交车站交通环境的实际情况,安排投入足够的交通志愿者,开展“守秩序,做文明出行人”“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文明停车”“文明出行友爱相伴”引导志愿服务,劝阻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加强文明出行公益宣传力度。2018年,市文明办围绕“文明出行”主题,设计《文明不闯红灯 尊重生命》公交车身公益广告9台、刊发“做广州好司机”宣传单70万份,大力宣传“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做广州好司机”规范要求。今年,市文明办将继续加大投放力度,从创建文明城市为切入点,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开展广泛教育宣传,由点及面,从动态到深度,从时效到评论,全方位立体报道,弘扬新风正气,力求形成声势,形成风尚,取得成效。
(四)坚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目前,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我局积极顺应新形势发展,在依托广州日报、信息时报、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等市内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搭建了以广州交警双微平台(微博、微信)为中心,以今日头条、网易新闻、南方+等8个新媒体平台为补充的“双微+N”的新媒体宣传规模。目前,在针对交通安全和各项交通政策的宣传中,均在第一时间通过传统媒体和“双微+N”新媒体矩阵同步扩散,力争形成最大的宣传规模。
在社会面宣传方面,我局坚持打造“交警+行业主管+单位”的共建共治共享的源头管理格局,常态组织民警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走访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约谈重点单位等方式,加强源头管理,并通过普及“一单位一微”建群工作,发布交通安全、路况和有关政策信息。2018年,共开展面对面的“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5083次,发出宣传单约56万份,受众约25万人次,共建群3000余家。目前,建群工作仍在推进中。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推进新媒体建设,持续拓展新媒体宣传渠道,扩大传统媒体+新媒体融合宣传规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并持续推行“一企一微”“一校一微”等建群工作。
感谢你们对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