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万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天河区元岗横路元岗小学南兴花园校区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20183036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综合天河区政府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元岗小学南兴校区门口行人过道设置红绿灯问题
经现场调研,元岗横路与元岗路交汇处已设置了交通信号灯,且该交通信号灯距离元岗小学约100米,距离过近,不宜再增设交通信号灯。
二、关于增设交通安全提示牌及提前设置并加宽减速带问题
该建议对保证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交警支队已协调天河区建设局在该路段设置并加宽减速带,同时,按规范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预计于今年12月份内完成。
三、关于加大对元岗小学周边交通执法力度问题
一直以来,我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管理工作,要求辖区大队根据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并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和管理。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将督促辖区大队继续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确保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