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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2081号的答复

时间:2017-05-25 08:35 来源:广州公安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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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创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取消云溪路段做为练驾和路考路的建议》(第2017208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沟通交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取消华观路作为驾考路段问题

20144月开始,我市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路考电子评判实施,考试路段原定为华观路、广汕路和大观路,后因天河区智慧城施工,大观路于201412月被迫取消,其间,华观路承担60%以上的考试任务。为缓解华观路的考试压力,我局交警支队积极寻找新的考试路段,经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同意后确定番禺区化龙镇展贸东路、展贸南路两条新的考试路段。此后,我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逐步将华观路和广汕路的考试任务分流至新路段。目前,化龙镇的两条考试路段已承担市区60%的考试任务,华观路仅承担20%左右,仅有25辆考试车在该路段进行考试。

随着新考场的不断完善优化,化龙镇考试路段承担的考试任务比例将进一步扩大,考试车辆对华观路的交通影响将明显减少。在未来几年内,车辆管理所将继续考察符合考试路线出发候考区建设配套条件的路段,增设新的考试路段,在满足科目三考能需要的情况下逐步替换不适合的考试路线。

二、当前采取的管理措施

(一)禁止教练车在华观路练车。根据《关于指定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考试路段的通告》(穗公交[2012]47号)规定,机动车学习驾驶人须在指定时间、指定路段进行训练,华观路不属于训练路段,教练车在华观路训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之规定。我局交警支队已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教练车到训练路段进行练习。同时,为有效提高执法震慑和管理效果,已在该路段设置“禁止教练车练习”标志,教练车在华观路违规教学,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

(二)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教练车管理。我局交警支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从源头强化管控,全面提升行业管理规范:一是与驾培行业的主管部门市维驾处联系,要求加强对教练车的管理力度,禁止教练车在考试路段训练;二是与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联系,要求加强行业自律,禁止教练车在考试路段训练。

(三)加强华观路交通秩序管理。为解决路段停车需求,做好静态与动态交通组织管理,我局交警支队已协调相关部门在华观路车辆管理所对出路段设置了40个临时停车位,方便接送学员的教练车有序停靠、即停即走,减少车辆临时停靠对过往车辆通行的影响。另外,在车辆管理所门口设置有大型户外便民停车场,供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业务的人员停放社会车辆。

(四)完善交通设置并强化执法。我局交警支队已优化华观路凌塘村口交通组织,取消东转南,并在路口增设人行道护栏,避免车辆在路口占道上下客影响路口东行出口道的车辆通行,进一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另外,常态化设置高峰疏导组和交通整治组,对华观路、科韵路等拥堵路段进行早晚高峰期定点疏导,严查车管所对出路段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考试车辆和过往车辆的通行安全。据统计,2016年,我局交警支队在华观路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5400多宗,其中乱停放833宗、教练车各类交通违法688宗(含违章教学违法608宗)。下一步,我局交警支队将继续优化和完善华观路沿线的交通组织,增加视频监控,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乱停放车辆对交通秩序的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你们对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关心与支持。

                                       广州市公安局

                                     2017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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