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我市交警部门要在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成熟小区、学校及商业地区安装监控设备问题
一直以来,我局交警支队一直十分重视城郊结合地区道路的监控设施设备的筹建工作,在工作不断加强对现有交通监控设备的维护、管养工作,确保现有监控设备能正常运作和使用的同时。,计划于今2015年,我支队计划新增40套交通监控和50套电子警察(主要部署在郊区道路和城乡结合部),以加强城郊结合地区的交通管理工作。
近日,市教育局已要求组织各学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将隐患情况报有关部门整改。同时,我局交警支队也将定期组织警力对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对学校周边路段交通信号灯及监控等设施进行完善和优化。
二、关于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门等外围路段的巡查力度问题
我局交警支队一直十分重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通过不断强化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的管理,、强化加强校园周边路面执法,、持续筹建交通监控设备,以及深入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进一步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主要措施如下:
(一)持续强化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
近几年来,我局交警支队一直通过采取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校车路面执法。每年的在开学初、学期中和寒暑假放假前等时期,组织全市警力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统一设点查车,巡逻布控。平常日常则由辖区交警大队每周自行组织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管理。重点打击不按规定信号灯通行(俗称“闯红灯”)、“黑校车”违法运送学生上下学、校车逾期未年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校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严查严管,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校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明显提高。据统计,2014年至今共开展全市统一行动10多次,出动警力8000余人次,共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1000余宗,并每月定期将校车交通为违法抄告市教育部门,使得我市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逐年下降。
下一步,我支队每月定期开展全市校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坚决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不按规定信号灯通行、超员、过期年审等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同时对驾驶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检查,发现驾驶人存在不符合校车驾驶资格等违法的,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及相关教育局协助处理,并按照规定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二)定期组织校园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工作。
为保障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积极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2014年我局交警支队多次组织警力对全市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160所学校周边存在384项交通安全隐患及标志、标线残旧、缺失等现象。经协调市交委及相关区政府,共完善“禁止鸣喇叭、慢行、学校提示”组合标志147套、减速标线52组、人行横道线43组、黄闪灯18个、人行护栏262米。
(三)深入开展学生及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我局交警支队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双向宣传策略,不仅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更邀请中小学生来到交通指挥中心交流、体验,指导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教育。2014年,共走进中、小学校园近300次,开展授课、主题活动、知识竞赛等4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册,发放宣传物品2.7万份,在“广州交警”微博上发出针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及校车安全博文近200条。
同时,教育部门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中,建立了广州市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和各类示范学校,并充分利用课堂、专栏、广播和网络大力宣传有关交通安全常识,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安全意识。
三、关于加强对校车司机驾驶员的管理教育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对校车驾驶人驾驶员的管理,我局交警支队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并定期开展学习教育。要求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包括专门安排的“闯红灯”的警示教育案例。在加强校车驾驶人教育的同时,我局交警支队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被注销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并对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下一步,在严格落实现有宣传教育手段的基础上,我局交警支队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宣传教育手段,使得不按规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深入广大校车驾驶人心中,形成自觉守法的良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