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为紧急求助的群众和车辆开道护行,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执法问题
我局交警支队在日常勤务工作中主动发现或接到伤病患者需紧急抢救的警情后,采取监控巡查、灵活调整交通信号灯、警车开道护行等方式,护送伤病患者或引导求助车辆快速到达医院,为伤病患者赢得了宝贵的抢救时间。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我局交警支队民警现场接受报警或执勤中发现不主动避让救护车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据统计,2014年以来,我局交警支队护送需紧急救助人员共24人次。
二、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2014年8月,我局交警支队已函告广州市卫生局,商请其提供救护车辆行车记录仪所拍摄不避让救护车违法行为的相关视频证据。所提供录像、图片等材料符合标准,能清晰反映违法事实的,我局交警支队将对违法行为严格执法。但该项工作开展至今,我局交警支队暂未收到卫生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2015年4月,我局交警支队主动派员到市卫生局120指挥中心,就不主动避让救护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细则与卫生局进行了商讨。会议议定,由卫生局向我局交警支队提供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反映社会车辆不主动避让的录像或图片资料,如视频图像能清晰记录违法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址等证据符合标准,能清晰反映违法事实的,我支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执法。卫生局表示将积极配合我局交警支队开展工作,并表示其部分救护车辆已安装行车记录仪,下一步将全面铺开救护车的行车记录仪采购及安装使用。